2008年12月9日 星期二

離婚訴訟必備:憂鬱症門診記錄.(最毒婦人心)



離婚訴訟必備:憂鬱症門診記錄(先去幾間公家醫院)


*要離婚時.律師會要妳先去取得憂鬱症門診計錄.將妳因為受不了而得憂鬱症的說詞.先取得法官的


  同情票.是必要的.因為家事法庭皆女法官.會同情(女人是弱者).不識(最毒婦人心).


*採公家醫院為先(北市以聯合醫院一定要去.將來不必調病歷耗時間).越多家越好.多去數次+數週....


*病歷上或藥單....若是只開安眠藥或只是安定劑較難取信法院.要是對方律師是(專打離婚官司的).也會


  被識破.所以無論如何要醫生(盧)到他開憂鬱症的藥.公家醫院醫師要有熟人介紹.請律師介紹配合的


  醫師較方便.可能要些錢.但藥不要吃.吃了會有副作用....


*界時將會是判離婚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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