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21日 星期日

法官誤判需要負什麼責任

法官誤判需要負什麼責任


 



在審判中,一切只能依法令及證據來判決;
所以與當事人所希望有所出入,法官也只能依證據及法律來判決。

除非法官刻意違背法律去判決,
就會有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的枉法裁判罪的可能。

另外,據我的了解,
即使判決合法,如果其判決的見解被上級法院推翻的話,
在內部也會有被檢討、考核等不同的『處分』,
並不是法官都沒事…

依開板的醫生和法官的例子,
醫生如果過失誤診,很自然有民事和刑事上的責任,
因為他違法了。
但是法官如果違法裁判,也是有上述的枉法裁判罪及其他瀆職罪。

所以處罰的前提都是「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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