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2日 星期日

顏成翰-警察.桃園縣中壢分局(興國派出所).向店家強索規費.還留名片.(跨區索賄)才會被逮?可能搞錯地圖吧?




「每季上繳12萬」惡警跨區索規費 .撈過界....必然引起不滿..當然檢舉..


自由時報     2011-5-23


        桃園縣警察局中壢分局興國派出所警員顏成翰,前天跨轄到平鎮市一家越南按摩店,大膽的暗示要業者拿出「規費」,顏員拿到賄款1萬元,當場被埋伏的桃園縣調查站與警局督察室人員查獲。顏應訊供稱是首次索賄就被查獲,昨晨被檢察官聲請羈押獲准。警局則召開人評會將他記兩大過免職


警方調查,顏成翰(31歲)是基層警察特考班畢業,29歲以前擔任導遊,98年7月分發到興國所服務,表現平平,曾經被民眾投訴執勤態度不佳


中壢分局長溫枝發說,顏成翰跨區索賄時穿著便服,沒有向業者表明自己是中壢分局的警員,也沒有佯稱是平鎮分局的警員,只強調「付錢就能幫忙打點一切」,業者覺得可疑,立即向縣調站檢舉,警方不護短,記兩大過免職,興國派出所所長則連帶處分調非主管職務。


檢舉的業者說,顏某15日大剌剌地走進店裡,暗示這一帶的店家每季都要上繳12萬元規費,作為辦公室費用,也曾經留下名片,當時曾懷疑對方不是真的警察,否則行徑怎麼可能那麼大膽,後來多方打聽對方的身分,都無法確認是不是真警察,才給1萬元要打發對方。


顏被捕後,調查人員前往其住處搜出4張護膚店名片與2萬多元現金,懷疑他也向其他店家索賄。但顏成翰應訊堅稱是首度索賄,沒有向其他店家敲詐,案由警方擴大追查。


顏成翰-桃園縣中壢分局(興國派出所).向店家強索規費.還留名片.(跨區索賄)才會被逮?可能搞錯地圖吧?



抽佣改不了?警強索萬元規費送辦


 日期:2011/05/23      中國時報【桃園報導】




        當過導遊、有抽佣習慣的中壢分局警員顏成翰,廿一日下午跨轄到平鎮市按摩店強索「規費」一萬元;業者懷疑是假警察勒索,向調查局報案。調查員會同中壢分局趕赴現場逮人,顏應訊坦承收賄,警方立即召開人評會決定記兩大過免職,且不護短移送法辦。



「基層特考教育到底出了什麼問題?」不少中、高階警官對顏成翰為了區區一萬元自斷前程感到不解。分局長溫枝發對此感到憤怒,懷疑導遊出身的顏成翰習慣收「佣金」,以為考上公職還能繼續「抽佣」。顏的主管中壢興國派出所所長何金昌連帶處分,記過調回內勤。



警方指出,九十七年基層特考班的顏成翰,畢業於南華大學傳播科系,擔任過導遊、領隊,九十八年七月派到興國所服務。分局主管說,顏某迄今不到兩年的警職生涯,工作消極沒熱情,所長三申五令要員警謹守本分,孰料顏某仍大膽跨區到他轄收賄。



顏某前天下午獨自到平鎮市「越世界」按摩養生館,登門強調自己是警察,言明業者是八大行業,須繳納一萬元規費。業者懷疑他是假警察,暗自向調查局桃園縣調站報案,調查員會同中壢警方逮捕已收一萬元的顏某。



顏某應訊低頭不語,對收賄一事坦承不諱,但強調是第一次收賄。警方發現,顏某小孩尚未滿周歲,或許以前導遊的抽佣習慣改不了,加上亟需奶粉錢才會鋌而走險;經釐清未有其他員警涉案,全案依貪汙罪移送究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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