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1日 星期三

馮滬祥-立委被控性侵菲傭.打了八年的官司.終判無罪.三個女兒還被訴(偽證罪).過程辛苦與耗費金錢..一般人是做不到.而且早已怨恨志喪.

馮滬祥(圖照)司法的冤屈..怎麼賠償他?

菲傭翻供 馮滬祥性侵逆轉無罪 改稱「精液塗內褲」馮:抗戰8年還清白


蘋果日報  日期:2011/05/12



        前立委馮滬祥被控七年前性侵菲傭,經法院四次審理均遭判有罪,台灣高等法院更三審日前透過網路視訊,訊問在菲律賓的被害人,她大翻供改稱是從垃圾桶撿拾馮用過的保險套,自行把精液塗抹在陰道與內褲上,合議庭昨因此逆轉改判馮滬祥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馮滬祥昨說:「抗戰八年,總算還我清白,證明我和家人才是受害者,希望檢方不要為上訴而上訴。」



        馮滬祥被控二○○四年農曆年間在台北市華齡街住處,趁家人外出之際闖入自家菲傭房間,性侵對方得逞,事後還要求菲傭洗澡滅證。



被害人歷審未出庭



        案發後,馮滬祥質疑菲傭自行拿精液塗抹誣陷他,但馮妻卻出面以八十萬元和被害人和解,被害人返回菲律賓歷審均未出庭,馮滬祥曾透過友人前往菲律賓,讓被害人具結自白坦承誣陷被告,但歷審法官均未採信。



        此外馮的三個女兒及友人還出面替他做不在場證明,不過六人均遭依偽證罪起訴,目前仍在一審審理。至於馮滬祥歷經一、二審與更一審均被依強制性交罪判刑四年,更二審時則改用利用權勢性交罪判刑六月。



稱管教嚴挾怨報復



        直到高院更三審時,合議庭透過網路視訊、訊問人在台灣駐菲律賓代表處的被害人,她翻供坦承捏造,還說:「馮妻管教嚴厲才挾怨報復,我從他們房間浴室取得夫婦用過的保險套,把精液塗在陰道與內褲上」等語。



        法官另傳喚知名法醫石台平、醫師高資敏作證指被害人內褲的纖維均無拉扯、斷裂痕跡,且內褲上的精斑擴散痕跡相似,不像自陰道流出的滴落狀,綜合相關證據後認定是菲傭自行塗抹精液誣陷馮,改判馮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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