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30日 星期一

70歲拾荒老人撿工地鐵材..失主不追究.警硬送辦.新莊分局泰山分駐所.猜猜看檢察官會起訴老人嗎?追蹤案.



〈失主不追究〉老翁拾白鐵 警硬送辦     2011/5/30  自由時報


        新北市巡邏員警發現一名近7旬拾荒老翁在撿拾賣場整修工地後散落在地的白鐵,當場將老翁逮捕,並找來簡姓工地主人證實所有權,雖然簡某見老翁可憐不打算提告,老翁也無前科,警方仍將老翁移送法辦。

        69歲林姓老翁平日居無定所,靠拾荒維生,昨天清晨6點,他在新北市泰山區泰林路二段一間正在整修的賣場工地,撿拾拆下來的白鐵門、塑膠門片及ㄇ字鋼板,被新莊分局泰山分駐所巡邏員警撞見,帶回所內。


警方隨即連絡賣場所有人簡姓男子,簡某接到電話得知工地的白鐵被拿走,前來警所製作筆錄,但他不打算提告,表示:「那些是拆下來的東西,雖然可以賣錢,不過沒必要告老人家。」


據訪查,工地本來是一個大賣場,正在進行整修工程,目前已將所有外牆鐵皮打掉僅剩鋼架,打落的門板、白鐵門、鋼條散落現場無人看管。警方研判,林翁可能看現場凌亂不堪,誤以為鐵門、鐵條等是廢棄物,才想要撿拾變賣。


林翁說,他只想撿來賣個2、300元買東西吃,不知道會被當成小偷。警方表示,林翁只是初犯,但工地內的廢棄物仍然是所有權人的,任意撿取都有可能觸犯竊盜罪,雖然老翁可憐無依,但依法還是得將老翁依竊盜罪嫌移送地檢署,交由檢察官裁決。


拾荒老人.失主不追究.警硬送辦


 


1 則留言:

  1. 警察也在為年底業績打算吧!?難得可以有個竊盜案直接偵破的機會,對於偵不破案件的統計數字不無小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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