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1日 星期六

法官認為應給(慈濟)更大商標空間,才會判(大愛計程車隊)敗訴。天啊!




(大愛)招牌響!356行都有「大愛」


TVBS  日期:  2008/03/19   (昔日新聞)

 


 

        慈濟大愛認為計程車隊的名稱會混淆,曾經向智慧財產局檢舉,但是財產局認為兩者並不相似登記的營業項目也不同,因此拒絕要求;而在告上法院後,法官認為應要給全球知名的慈濟更大商標空間,才會判大愛計程車隊敗訴。



        這家叫大愛,那家也叫大愛,隨便在街頭走一遭,就可以發現「大愛」並非特殊的店名,3年前智慧財產局接到慈濟大愛,要求撤除大愛無線計程車的商標時,首要認定的標準,就是兩者是否會讓民眾產生混淆。


        智慧產財局組長洪淑敏:「因為一個是經營計程車,一個是慈濟、醫療、文化、教育,其實我們覺得這個領域,還差得蠻遠的。」


        2005年,慈濟大愛首度提出申請,智慧財產局認為兩者領域不同拒絕,落敗的慈濟於是往上級單位的經濟部提出訴願,結果經濟部認為,應該要給具全球知名度的慈濟大愛更大的商標保護。


        於是逆轉認定,大愛計程車不服和經濟部打官司,提出兩者領域不同,註冊商標也不相似,服務的區域大小更是差很多等理由。


        不過法院還是認同應該給慈濟,較大商標空間,大愛計程車敗訴;當初拒絕慈濟大愛的財產局回應,一旦判決確定,就會要求大愛計程車改名。洪淑敏:「標誌應該可以再使用,可能還要再結合其它中文,不能再使用大愛這2個字。」


        這意思似乎指的是「大愛」只供慈濟專用,所以目前在經濟部登記叫大愛的56家公司,未來要是慈濟提出申請,只怕全部都得的改名。




        塔庫希計程車客運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於民國88年,同時設立計程車無線電台,並於同年11月 30日申請系爭商標註冊


3 則留言:

  1. 噗浪上看到這新聞就覺得怪怪的,果然在這裏查到真相,慈濟又在搞"慈善托拉斯"'、"善霸"行為了。
    以後要行善慈濟自己去搞就好,不要找人捐款,因為「大愛」是它們獨家專用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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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個人以為大愛計程車是慈濟大愛的關係企業,看了新聞才知道不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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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慈濟惡行持續,遲早崩敗(暴政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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