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0日 星期五

陳瑞欽 連續殺害2名妻子以及3個兒子.殺人不償命! 還更七審改判20年.公平正義何在?司法悲哀!

   


網友問:那到底要殺幾個人才能判死刑啊?


害命詐領高額保金


        陳瑞欽(六十一歲)在二○○三年間約陳女外出載到山區用手指性侵,再拿石頭重擊她後腦,推下山崖致死,被捕後坦承殺陳女,還供出為償還賭債,陸續殺害兩任妻子曾碧霞、王淑嬰、親兒子陳建宏及養子陳一志、陳宗慶共五人,詐領兩千多萬元保險金的駭人犯行。
判決指出,一九八八年間陳瑞欽掌摑前妻王淑嬰的兒子陳一志,陳一志閃躲時撞傷頭部住院治療,陳瑞欽卻進入病房托高陳一志後腦撞牆致腦內出血死亡,順利領取六萬元保險金;一九九五年再趁和第二任妻子曾碧霞所生兒子陳建宏受傷在家休養時,拿重一台斤的石頭重擊親生子後腦致死,詐保四百七十二萬元。一九九八年又以安眠藥迷昏第三任妻子顏麗琴的兒子陳宗慶,將他頭部拖去撞樓梯稜角致死亡,順利詐保十六萬元。



另涉姦殺案上訴中


        陳瑞欽殺六人,一審被判五個死刑和一個無期徒刑,但因自首及符合《減刑條例》,殺妻和殺子案都改判二十年定讞,只剩一審至更五審都判死刑的姦殺陳女案仍上訴三審中。


陳瑞欽 連續殺害2名妻子以及3個兒子.殺人不償命! 還更七審改判20年.司法悲哀!


  背負6條人命的嘉義連續殺人犯陳瑞欽,先後殺害兩名妻子以及三個兒子,還性侵殺害一名女子,本以為應該重判死刑,沒想到,台南高分院認為,陳瑞欽當時自首投案,因此儘管是殺害妻子還是符合自首減刑條,所以目前大逆轉,更七審改判20年有期徒刑。



  身背六條人命的殺人犯陳瑞欽,七年前落網時,被警方帶往命案現場模擬,當時他就像是過街老鼠(被害者家屬:把他打死!把他打死!)押解陳瑞欽的警車一到,馬上被團團包圍,家屬追著喊打,因為親人被殺,這仇恨無人能解(被害者家屬:你是人嗎?!)(警察:好了好了。)(被害者家屬:你是人嗎?!)大批警力阻擋住激動的家屬,這才讓車上的陳瑞欽下車,不過,他已經嚇得兩腿無力。(警方:借過一下,來,退後,退後。)但是眼前的他其實是個冷血殺人犯,因為欠下大批的賭債又染上毒癮,為了籌錢他選擇設計殺害親人,詐領保險金,這殺人第一刀對的就是枕邊人。民國74年他趁第一任妻子熟睡時,用力把人拉下床導致妻子頭部重創死亡,當時他順利拿到保險費235萬,所以食髓知味的他,民國85年,他又以木棍猛打第二任妻子的頭致她於死地,賺到1137萬元,從此他似乎迷上殺人。民國87年,陳瑞欽改對養子下手,先是用安眠藥迷昏,然後又把人從二樓樓梯拖行到一樓,造成養子頭部重擊水腫死亡。沈默了一段時間,民國92年,他對一名陳姓女子性侵後把女子掐死,18年內陳瑞欽就殺了6個人,詐領了一共4400萬元的保險金,冷血、兇狠,陳瑞欽為了錢已經泯滅人性。在陳瑞欽的殺人史中,唯一僥倖逃過被殺的,就是這個第三任妻子,當時因為她的兒子莫名死亡,所以讓她對陳瑞欽開始有了戒心,如今的她一聽到陳瑞欽,只剩下憤怒還有痛恨,不願再提起的傷心往事。



(陳瑞欽第三任前妻 顏小姐:你出去就對了!什麼事都不要問我了!)



  儘管當年陳瑞欽是自首投案,但主審的高等法院台南分院,認為他罪無可赦,在前幾次判決都重判死刑,只是每一回都讓陳瑞欽不服再上訴。沒想到,更七審大逆轉,陳瑞欽被改判20年的有期徒刑,就因為適用自首減刑條例,讓陳瑞欽暫時免於一死,甚至未來有可能提早假釋出獄,不過,檢方也準備提出上訴,因為,殺了六個人卻只換來20年刑期,對死者家屬來說,是無論如何都不能接受的結果。


網友問:那到底要殺幾個人才能判死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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