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7日 星期五

連法官 周占春在被起訴後也說「搞不懂」北院法官也說「司法不公」這些法律人.此時可懂得人民為何一直怨惡司法嗎?胡搞慣了!




涉洩密被起訴 周占春:搞不懂....


*書記官  劉麗英

 

中時  日期:2010/12/18




        周占春昨天遭北檢依過失洩密罪起訴,他得知被起訴後一臉錯愕,直稱「我也搞不懂為什麼?」台北地院表示,未來收到起訴書後,會依法分案審理,照正常程序走。



        北院則有部分法官對檢方起訴動作感到不滿,認為整理卷證及彌封公文都是書記官的事,搞不懂為什麼會起訴周占春,他們聲援周,直指「司法不公!」



        周占春昨天傍晚得知被起訴,直呼「搞不懂」,莫名其妙自己成了被起訴的被告。周占春表示,他絕對沒有任何交付和洩漏秘密的行為,尤其是秘密證人在沒有任何法律保護下,他不了解在聲請搜索票的卷證,與本案的卷證合併時,應該由書記官整卷及彌封,他不知道竟會有洩密的問題。



        他說,聲請搜索票的信封確實是他拆封,核發搜索票後,就將信封及卷證交給書記官,他是發搜索票的法官,不是承審法官,案子後續發展如何,他根本不了解,且這個案子裡的秘密證人並未受到證人保護法的保護,在檢方起訴,開始審理後,當事人及律師依法就能閱卷,「為什麼不能閱卷?我也不知道為什麼!」



        遭檢舉種植大麻,事後找檢舉人「質問」的盧俊華,年初已被最高法院判刑四年定讞,正在台北監獄服刑。當時承辦盧俊華案的檢察官替周占春緩頰說,有時案件及卷證太多,難免有疏失,不應苛責周法官,本案最該批判的是律師。



        起訴周占春的檢察官則說,若本案日後在法院審理時,法官認定有違反律師法及律師倫理規範,可將律師移送律師公會懲戒。



當時幫盧俊華辯護的李姓律師,則是整天未接電話,至截稿為止沒有回應。


聯合 日期:2010/12/18


審理二次金改案、判決扁珍無罪的台北地院法官周占春,審核一件毒品案的搜索票時,將密封的檢舉人資料拆閱後未封回,導致檢舉人身分曝光,還被毒打一頓。台北地檢署昨天依過失洩密罪嫌,起訴周占春及書記官劉麗英。



檢方認為,周占春、劉麗英經此教訓已知警惕,建請從輕量刑,並給予緩刑。



周占春獲悉被起訴很生氣,喊冤說「書記官應該將案卷封好」。書記官  劉麗英則說,這是法官的責任,覺得自己很無辜。



據了解,這件毒品案的被告盧俊華已入監服刑,但檢舉人成天提心吊膽,至今仍憂心盧俊華出獄後會報復他及家人。



這名檢舉人向海巡署檢舉盧俊華在台北縣「泰瑞陶藝工作坊」種大麻種子,案經台北地檢署向值日法官周占春聲請搜索票獲准,去年二月十三日查獲盧俊華涉案,聲押獲准。



北檢去年五月四日起訴盧俊華,案卷移由法院審理,盧獲交保。



檢方查出,周占春當初核發搜索票,拆閱彌封的檢舉人姓名對照表後,未依規定密封,就交書記官歸檔併給承審法官。盧俊華透過律師聲請閱卷並影印,意外得知檢舉人身分,當天拿著「檢舉人真實姓名對照表」影本,上門興師問罪。



檢舉人被打後很驚恐,納悶到底是海巡人員、檢察官還是法官洩密,向警方備案,還打電話「幹譙」辦案人員,檢方獲悉後主動分案調查,查出周占春和書記官涉嫌過失洩密。



檢方表示,由於盧俊華的律師堅稱不知道卷內有檢舉人身分資料,沒有故意犯罪的證據加上過失洩密只處罰公務員,因此律師並未觸法。



1 則留言:

  1. 法官胡搞被害人與檢舉人都遭殃,您說:可懂得人民為何一直怨惡司法嗎?胡搞慣了(感覺說法非常之貼切),被訴法官驚訝,應被法律保障的檢舉人被洩漏身分才更應當是要驚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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