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5日 星期四

檢察官何克昌 (積案太多)遭彈劾.45件逾半年沒開庭.一案甚至五年沒動.不草率.不逐濁流.

  


                             不草率.不逐濁流.


首例 案件睡5年 檢座遭彈劾.


45件半年沒開庭 監委轟「案子躺那睡覺」          2010年11月26日蘋果日報

*何克昌是第一個因積案太多被監察院彈劾的檢察官.


屏東地檢署檢察官何克昌因積案太多,遭檢察總長黃世銘移送監察院調查,監院發現何曾有四十五案逾半年沒開庭,其中一案甚至五年沒動,認定他怠忽職守,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檢察官守則》,昨無異議通過彈劾移送公懲會議處,創下檢察官因積案太多被彈劾首例。


移送公懲


監委陳健民痛批何克昌:「根本是案子分給他後,就躺在那兒睡覺。」但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榮龍昨力挺所屬,強調:「何檢講究辦案品質才延誤案件進度,同仁對他沒有負面評價。」何克昌則無法取得聯繫,不知其回應。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何克昌可能被懲處結果包括撤職、休職、降級、減俸、記過與申誡,且公懲會審議中不得資遣或申請退休。



高達45案件未續辦


監委陳健民與李復甸調查指出,法務部業務檢查發現,二○○八年何克昌超過半年沒任何偵查作為的遲延案件高達四十五案,其中逾六個月以上、未滿一年者三十三件;逾一年者十二件,甚至有一案逾五年沒動,他因此被記過一次,卻依然荒廢職守,嚴重損及司法形象及當事人權益



沒證據就該還清白


何克昌辯稱:「有價值性的案件我才會等;證據什麼時候要出現,不是我能夠掌控的。」對案件逾五年不開庭則解釋:「因為還在蒐證中,是否有五年我不清楚。」陳健民抨擊何心態可議,「證據怎會自己出現?如果沒證據,就該還人家清白。」黃世銘接受約詢時也批評:「何員就是擺著不動,無故稽延未予進行,這才是懲處重點。」
屏檢內部對何克昌評價兩極,一名檢察官說:「何檢分發屏檢十六年,待人誠懇,做事很堅持,才會積壓案件。」但也有人不諱言:「何檢結案數不到平均數一半,且延壓案件影響當事人權益,若檢察官都這麼做,那社會秩序不崩解才怪。」



何克昌小檔案


年齡:55歲
學歷:中興大學法律系
家庭:妻任職於金融界,無子女
經歷:司法官訓練所31期、衛生署法規室法務組長
現職:屏東地檢署檢察官(1996年分發到屏檢服務迄今)
爭議事件:因積案太多,遭檢察總長黃世銘移送監察院彈劾,創下司法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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