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8日 星期日

憂鬱症患者在庭內.嗆檢察官「造孽」 判(妨害公務)拘役20天.要諒解與原諒患者才是.

  要諒解與原諒患者才是.


        黃姓男子患有憂鬱症,被控妨害自由案到台北地檢署開庭時,對著檢察官大嗆:「當檢察官也是造很多的孽啦」;台灣高等法院認為黃姓男子是以輕蔑言詞貶損檢察官,依妨害公務判他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定讞。

去年4月,黃姓男子為妨害自由案出庭應訊,等待看筆錄簽名時,當庭對檢察官嗆說:「你要造孽,你就造到底嘛!」、「當檢察官也是造很多的孽啦!」等,被檢察官以妨害公務罪嫌當庭逮捕,移送內勤檢察官偵訊。

黃姓男子辯稱患有重度憂鬱症,開庭時未按時服藥,重度憂鬱症發作,沒辦法控制情緒,陷於心神喪失,應獲無罪判決。醫師雖證稱,黃姓男子因精神壓力到醫院拿藥,但醫院鑑定尚未達心神喪失程度。

判決指出,「造孽」是指摘他人為非作歹或種下惡因的用語,依社會一般觀感,有輕侮對方人格、讓人難堪之意;黃姓男子在偵查庭內當著法警、書記官及其他關係人面前嗆檢察官「造孽」,顯然意在貶損檢察官人格及公務尊嚴。

判決書更指出,言論自由雖受憲法保障,但黃姓男子以輕蔑、空泛言詞貶損檢察官人身及公務尊嚴,已淪為宣洩情緒的攻擊,並非就具體事實予以適當評論,與憲法保障言論自由意旨不符。



嗆檢察官「造孽」 判拘役20天            【2010/11/28 聯合報】



   憂鬱症原來就屬嚴重的精神疾病.患者的「非理性行為是要諒解的.檢察官況且在偵查庭階段要原諒才是.文中(醫師證稱云云)疑屬可議?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