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3日 星期二

《2010年高等法院法官評鑑結果》高玉舜、江振義、汪梅芬、蔡國在四人最佳.*蔡光治、陳榮和、孫惠琳、林明俊.賴邦元.曾德水 六人在三項評鑑都是最差.2400位律師的評鑑

  



*台北、宜蘭、桃園、新竹等律師公會,曾與高院刑庭114位法官接觸過的2400餘位律師的評鍵結果.


法庭態度項目:第一名為---高玉舜法官,最後一名為---曾德水法官


首先「法庭態度項目」中法官高玉舜、何菁莪、李釱任、汪梅芬、周盈文、高愈傑、潘翠雪、蔡國在、鄧振球、江振義分居前十名,代表在律師心目中,這十位法官開庭時態度最好;而此項目表現最差的後十名分別是曾德水蔡光治陳榮和孫惠琳林明俊、呂丹玉、高明哲、賴邦元、談虎及蔡聰明


訴訟程序進行項目:第一名為---高玉舜法官,最後一名為---曾德水法官


其次「程序進行項目」中法官高玉舜再次拿下第一名、蔡國在、李麗珠、謝靜慧、江振義何菁莪、吳燦、李釱任、沈君玲、汪梅芬分居一至十名,律師普遍認為此十位法官在審理案件過程中,掌握程序進行正確且有效率;此項目表現最差的則分別是法官曾德水蔡光治林明俊、呂丹玉、楊炳禎、陳榮和孫惠琳賴邦元、高明哲、李春地等十位。


裁判品質項目:第一名為---江振義法官,最後一名為---蔡光治法官


最後「裁判品質項目」中前十名法官為江振義、吳燦、汪梅芬、洪昌宏、高玉舜、黃金富、劉秉鑫、蔡國在、魏新國、沈君玲,他們的裁判品質獲得律師極佳評價;此項目表現最差的則分別是蔡光治、詹駿鴻、賴邦元曾德水孫惠琳林明俊、潘進柳、楊炳禎、陳榮和、楊貴志。


值得注意者,法官高玉舜、江振義、汪梅芬、蔡國在四人在三個項目中,均同時位居表現良好前十名,其中高玉舜法官更一舉拿下法庭態度、訴訟程序兩項的第一名,為本次評鑑結果最優良法官。蔡光治、賴邦元、曾德水、孫惠琳、林明俊、陳榮和等六位法官也同時都出現在三個項目最後十名中,而曾德水法官同時列於法庭態度項目、訴訟程序進行項目之最後一名。現實上,蔡光治、李春地、陳榮和三人更因貪瀆案件已遭檢察官起訴。


綜合前述說明,法官法因為一連串弊案在20年後終於有一線生機,但司法院版本中所謂的「法官評鑑」僅有被動接受個案檢舉特定法官制度,完全沒有全面評鑑法官的作法;進行評鑑之委員會設在司法院內,過半數之評鑑委員由司法院長任命,缺乏獨立性!不僅無法有效汰除不良法官,也無法獎勵表現優良的法官。我們呼籲司法院收回這一套虛有其表的法官評鑑機制,傾聽民間意見,真正落實獎勵優秀、汰除不良的法官,不要再讓人民失望了。


1 則留言:

  1. 法庭態度項目表現最差的後十名,應該給予免職.....法官不代表正義,連最基礎的態度修養都沒有....就該給予免職....
    [版主回覆03/30/2012 00:05:16]可是.....那第十一名到第二十名的法官就不同意囉.因為最後十名免職後...下一批就是他們...所以寧可擺著供奉好..這就是官官相衛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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