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來審判台灣司法? ?(寫出很多人在法院受到屈辱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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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高喊掃黑金,黑金明顯掛在法門前,內門不清在掃外頭,還是喊喊口號騙騙人,找個藉口把自己養的肥又肥。法官是個假神仙,要帶豬肉去拜碼頭,證據根本不用查,罪就給你定下去。
司法的黑暗面,終於被攤在陽光下,赤裸裸的告訴人民,司法沒有正義可言,讓那些沒上過法院 ,被騙吃過悶虧的人覺醒,民間早早就流傳,有錢辦生,沒錢辦死的傳聞,果然不假。
在我還沒上過法院時,我相信司法是公正的有正義的,等我上了法院後,我才知法院是不講法理的,是不講證據的,不用做筆錄的,只要有錢法官就幫你把『筆錄上沖下洗,證據左搓右揉』,賜你無罪;像我這總天真的以為司法是正義的人,安份守法的人,法官一個月傳我7、8次,是不做筆錄的,法官還當庭恐嚇我要跟流氓和解,否則要讓我有案底,只因我無權無勢,我在法院受盡了凌辱。
審理案件開庭是要調查證據的,這是法官的職責,也是被告與告訴人雙方在法律上的權利,但法官告訴我,『被起訴就代表有罪』,夠過誇張罷!一個司法官居然會講出這種沒知識的話,我以此由向高院申請法官迴避,認為審理法官有偏頗之虞,竟遭駁回,說那是法官的行政裁量權,司法院真是很作見賤自己,如果檢察官起訴就代表有罪,那人民要上法院做什麼,那就請檢察官宣判就好了,司法院不就可作廢。我們的司法水準低到這種程度,令人匪疑所思。後來我才知道,流氓的背後是桶一偷拍集團在指使,有錢果真能使鬼推磨,錢在法院是最萬能的審判證據,那家鄭乃榮醫院,從此改名為乃榮醫院。
法官不調查證據,我請的律師被搓掉解除委任,我只好自力救濟申請閱卷調查,結果發現流氓誣造我的驗傷單是影印本,上面所蓋的醫院印章是錯的,正確的醫院名是鄭乃榮,卻蓋乃榮醫院的章,很明顯證據是偽造的,法官不是在辦案,是在玩案,玩弄無錢無勢的老百姓,我問流氓他傷在那裏,流氓比不出說不來,還是法官當庭比給他看,司法的迫害,身歷其境,所言不虛,當年我向地院及高院政風處陳請,石沉大海,毫無音訊。
司法的惡魔力,凡人無法擋,司法審判人民,誰來審判墮落的司法。
有錢好辦事,司法早就成為有心人的報復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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