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社論】 2010.07.28
高院驚傳法官涉嫌收賄弊案後,涉案法官及檢察官過去審判或偵結的案件,又分別被檢方查出「判決理由離譜」,或被當事人踢爆「不起訴處分書理由讓人很難信服」等情形。司法不公正的影響遠甚於收賄,該是這波司法改革的核心課題。
檢調追查法官涉弊,發現在押法官蔡光治五年前曾參與審理前法官張炳龍收賄案更四審,將張炳龍由「收賄案被告」硬拗成「遭恐嚇的被害人」,從一審12年改判無罪。如今這份「無罪大逆轉」的判決書重新獲檢方重視,也成為繼續追查的線頭。
無獨有偶,板檢檢察官邱茂榮涉案被押,一位女碩士生也出面指控:她小摺被偷,自力救濟從拍賣網站揪出變賣嫌犯,邱茂榮偵查後竟以「車如果是偷來的,不可能在網路上賣」為由不起訴,氣得她痛罵,這樣的司法怎麼能讓小老百姓信服?
這些個案未必能直接推論法官或檢察官是收受賄賂所為,但不公正之處已徹底摧毀司法形象,且嚴重侵害當事人受公平訴訟的基本權利。
然而,現有的裁判書查詢系統,卻是姑息的幫兇。長期以來,法官就躲在法院保護傘下,只以「法院裁判」的籠統說法面對外界的質疑。一般人想上網找裁判書,司法院卻「為兼顧個人隱私,不提供人名檢索」,只能以與案情相關之時、地、物等關鍵字為檢索語詞。舉例來說,連要上網找陳水扁涉及貪汙案都要大費周章,且僅能找到沒有被告名字的判決書,查閱如此困難,教外界如何監督?
當事人理當是案例的一部分,隱去當事人名字的判決書令人難以想像,尤其判決是可受公評之事,除非涉及兒童或性侵害等事件,司法院「遮遮掩掩」的裁判書公告現狀,不僅妨害資訊公開,也形同惡法官的保護傘。
法官收賄案的後續發展,更足證明「魔鬼藏在(判決書的)細節裡」,值得外界細細推敲。政府在奢言立「法官法」、設「廉政署」之外,也該讓司法裁判書類更透明化,將完整裁判書上網,便於外界檢驗,才可讓烏龍判決現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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