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權違法檢察官沒人辦得了 江元慶痛批「台灣司法奇蹟」
台灣有「政治奇蹟」、「經濟奇蹟」,「流浪法庭30年」與「鹿港幽魂」作者 江元慶 教授卻指出,如果要說台灣有「司法奇蹟」,他會選「太極門冤案」做為代表,因為當中有一位無法無天的檢察官-侯寬仁,一再濫權違法起訴當事人,玩弄百姓、玩弄制度,總統、立委都要告他,監察院也調查他八大違法、高檢署也說要調查他,但這樣的檢察官卻沒人辦得了他,仍穩穩當當做他的檢察官,台灣的司法正義何在?
著名的司法冤案「流浪法庭30年」與「鹿港幽魂」作者,世新大學江元慶助理教授,在8月8日國父紀念館「神氣家族人生智慧寶庫公益講座」中以「扶正正義」為主題,分享司法人權議題。他提到,二十世紀著名的思想家,美國羅爾斯(John Rawls)認為:「法律最大的目的就是實現正義,一切非正義的法律與制度,不論是否有效,都應改造。」然而 江 教授卻指出,台灣的法院經常看不到正義,他並以三個最具代表性的司法冤案:「流浪法庭三十年」、「鹿港幽魂」及「太極門刑事及稅務冤案」探討扶正正義的重要。
江教授說,「流浪法庭三十年」一銀押匯案,在二審與三審之間來回12次,歷經107位法官,耗費30年才三審確定。雖然此案因此催生了「刑事妥速審判法」,但他卻不看好「速審法」,因為提升裁判品質的關鍵在法官的素質,人沒改變,速審法所產生之審判結果,「可能更荒謬」,因此他反而對速審法投下反對票。
在鹿港幽魂的故事中,法院民事庭同意地主在期限內繳納保證金就免拍賣土地,但當地主在期限內繳交保證金時,才發現土地早在一週前就被同一個法院的民事執行處強制拍賣,當事人毫無所悉,法院罔顧人民權益草率行事,簡直離譜至極!此外法官要拍賣卻未到現場實地勘察鑑價,便草率定價,導致地主土地加28個鰻魚池地上物,及價值一千兩百五十萬鰻魚被用四百多萬賤價標售,當事人心有不甘,兩造在法院互告十四年仍未解決,其間竟有法官判決書寫錯,將原告寫成被告,勝訴寫成敗訴之情況。最後原地主用自殺抗議司法不公,另一位當事人也病去世!兩家第二代繼續互告至今尚未劃下句點。事實上此案錯在公堂,卻讓人民承受痛苦,簡直是荒誕至極! 江 教授指出,近十年內人民繳給法院的民事裁判費高達712億4807萬元,而這個案子已纏訟14年,「還在繳民事裁判費給法院」卻得到這種裁判品質,實在令人憤慨!
此外 江元慶 教授認為太極門刑事稅務冤案無疑是個大冤案。據了解,侯寬仁檢察官在86年僅憑不實檢舉,以「養小鬼」詐欺、逃漏稅起訴太極門掌門人夫婦等師徒共四人,歷經10年7個多月審判,民國96年7月13日三審無罪確定,無詐欺、無逃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且91年監察院主動調查,詳列侯檢察官違反偵查不公開、違法搜索、違法凍結資產,且僭越職權,命各縣市政府對各道館封館等多處違反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嚴重侵害被告之權益、戕害檢察官公正執法形象等八大違法,移送法務部從嚴究責議處,法務部即應立即進行懲處。並確定起訴書與證據資料,既存有扞格矛盾,仍據以提起公訴,不符證據法則。然法務部及高檢署竟延宕8年,高檢署調查後竟以「查無不法、並無不當」及懲處時效已過為由,推諉規避對侯檢察官進行懲處。至今侯寬仁濫權餘毒猶存,國稅局當年未等刑事判決結果,即依侯寬仁違法移送的不實不法起訴書對太極門開單課稅重罰,至今刑案已判決,國稅局仍不願依法撤消不法不實稅單。太極門掌門人夫婦及全體弟子長期處於遭國稅局隨時違法開單課罰,及強制執行之恐懼中,不但使人民疲於奔命,痛苦不堪,嚴重侵害人權;更嚴重浪費無數的行政資源、司法資源及龐大的社會成本,這些都是人民共同承擔。
江教授以大陸以河南趙作海冤案做對比,當大陸政府發現錯判,不僅馬上承認錯誤,承辦該案的檢警調一一受到懲處、判刑,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張立勇到無辜受冤者的家,鞠躬致歉。然而在台灣從未見一位司法官對冤案受害人道過歉,「難道台灣司法人員腰桿真的這麼直嗎?別人做得到,台灣做不到嗎?」
最 後江元慶 教授提到,前司法院院長賴英照曾統計,台灣每年司法案件為350萬件,假設一個案件有一個原告一個被告,每年就會有700萬人進入法院,當中有誰會是下一個「流浪法庭30年」、「鹿港幽魂」、及「太極門刑事稅務冤案」?他表示正義的盲點就是「政府說到沒做到,民眾無知沒想到、不知道」。 江元慶 教授認為唯有「全民自覺,一起吹哨」才能扶正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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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違法濫權 殘害無辜 政府不該向人民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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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吹哨站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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