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3日 星期二

李昭融女法官.當庭打手機給丈夫(解惟本)詢問意見.屬重大違規?(板橋地院夫妻檔法官)上次轟導盲犬+告盲胞毀謗事件影片YouTube



離譜 女法官當庭電詢夫意見


討論判誰贏 原告淚訴「對司法失望」

2012年 03月14日


【新北報導】一對馮姓姊妹因租屋想提早解約跟游姓女房東起糾紛,雙方互告,剛好分由板橋地院夫妻檔法官解惟本、李昭融審理,李開庭時為勸調解,竟當庭打電話給丈夫,除詢問案情,更提及官司判誰輸誰贏,讓馮姓姊妹對司法失望還淚撒法庭,因此向《蘋果》投訴,記者查證屬實。板院已進行調查。



三十歲的馮姓姊姊說,雙方雖已和解,但首次上法庭,辛苦蒐集的證據,法官卻不願看清楚,開庭時還很兇,馮女說:「法律不是應該保護人民嗎?」李昭融對於遭投訴感到沮喪,李說,由於房東很強勢,她對房客則講了很多次都聽不懂,她開庭時才會較嚴厲,但基於善意,想讓兩案一起處理,避免當事人奔波法院。


兩案恰分夫妻審


前年十一月馮姓姊妹向游女租屋一年,去年五月底姊妹倆決定提前解約,卻與房東起爭執,雙方互告,馮女要房東還押租金一萬九千元,此案由李審理;因姊妹倆未還鑰匙,房東無法轉租,故要姊妹倆付五個月租金四萬七千五百元,則由李女丈夫、曾因揚言把導盲犬轟出法庭而遭法院勸戒的解惟本審理。


法界:重大違規


去年十一月李首度開庭,便告知馮女未還鑰匙涉及占用房屋,就需付租金,因已拖五個月,要給房東的錢已比押租金多,由於雙方僵持不下,李當庭打電話給丈夫,更說:「你那件的給付租金會成立,那我這件返還押金會成立嗎?」、「這邊是原告的駁回,那你那件是會判原告勝訴?」一陣討論後再開庭勸雙方再調解,但李當庭打電話的行徑,已讓馮女無法信任司法。
對此司改會常務委員高涌誠雖認同李希望雙方再調解的用心,但當庭打電話確實不妥,應依《民事訴訟法》聲請併案,同一法官審理,「怎能便宜行事,已傷害司法公信力。」不少法官認為,審判獨立,不宜打電話,還提及訴訟誰勝誰負,當然會讓當事人無法接受,構成重大違規,應被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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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yam.com/lawpaper/article/45402096    法治時報





1 則留言:

  1. 她老公不是就那個之前說要把導盲犬轟出去那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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