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2日 星期四

林意芳-法官.離譜 法官竟抄襲他案(判決書)交差.[複製+貼上].看到司法的草率.懶惰.滄海一粟?滄海一聲笑

林意芳-法官照片


林意芳小檔案


★年齡:38歲
★學歷:中興大學法律系畢業
★期別:司法官訓練所42期結業
★經歷:高雄地院法官、岡山簡易庭法官
★婚姻:離婚,無子女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離譜 法官竟抄判決書交差


被告收件「想上訴看不懂」揭發摸魚


2012年 03月22日




        高雄地院法官林意芳去年底為趕結案績效,又來不及寫好判決書,竟找另案判決書先上傳電腦報結,事後再補送「正確版」給書記官製作判決正本,卻因電腦檔案未更新,導致當事人收到「偽裝版」判決書後,一頭霧水看不懂,轉向法院陳情,法官離譜行徑才爆發。高雄地院上周已建議司法院對林做出記兩小過懲戒。
司法院祕書長林錦芳昨說:「法官抄判決十分離譜!司法院將盡速開人審會懲處。」司法院表示,此案未來可能由公懲會或即將上路的職務法庭,對林意芳做出最後懲處,最重可撤職。


十天後才交正確版


民間司改會發言人林峯正痛批:「這種離譜法官嚴重傷害司法威信,已達不適任地步,若繼續當法官,訴訟當事人不害怕才怪。」另有高院法官指出,林意芳行徑恐涉及《刑法》偽造公文書罪,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徒刑。
法院查出,林意芳去年底審理申吉田企業行控告磊格公司給付工程款案,為趕年底結案,訂十二月三十日宣判,依規定宣判當天即須將判決書寫好交給書記官報結,再製作正本寄給當事人,但林趕不及當天交付,竟先複製另案判決書的事實與理由,再貼上本案原被告姓名與判決結果,上傳電腦交差。
十天後林完成正確版判決書交給書記官,但兩人都沒注意到電腦版本未更正,導致當事人收到判決後一頭霧水,被告翻遍判決書,完全找不到法官判她敗訴的理由,根本無法上訴,憤而向法院陳情。
收到烏龍判決書的原告黃八郎昨說:「收到時覺得很奇怪,法院後來有補寄新的判決書,有補寄就好啦!」敗訴的磊格公司拒訪。林意芳昨表示:「最近案件較多,電腦又常當機,忙中有錯,是我們的疏失,非常抱歉。」


多次被調查仍出包


林意芳是司法官訓練所四十二期結業,派任高雄地院近八年,但因案件常遲延,曾被送自律委員會調查七次,上周才因判決書送審未過無法升上實任法官,若二度送審不過,林將無法再當法官,只能轉任非審判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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