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5日 星期四

(罰鍰治國)政府要罰網路(垃圾信件)每封罰2000元.「濫發商業電郵管理草案」.箝制?擾民?閒閒?




濫發垃圾信要罰! 政院擬每封罰2千

TVBS – 2012年3月15日





        電子信箱常常塞滿一堆廣告信,大部分都當成垃圾信刪掉,行政院先前通過「濫發商業電郵管理草案」,如果沒有對方同意還濫發,每封都要開罰500到2千元,但這也讓立委質疑,「垃圾信」不只認定有困難,每封開罰設定也太嚴苛。


打開電子信箱收E-mail,從美容瘦身到貸款租車廣告,一堆垃圾信得一封封刪除,行政院先前通過「濫發商業電郵管理草案」,如果未經對方同意或收信人拒絕,寄發不實內容或字典式濫發,由主管機關發送垃圾信件,每封都要開罰500到2千元,也讓立委質疑設定太嚴苛。


立委林郁方:「會不會變成史無前例,可能先參照一下其他國家作法,我要問一下,有這麼嚴重嗎。」


垃圾信件占用空間,可能還會個資外洩,立委質疑每封郵件開罰,訴訟量會暴增,中華電信先前針對寬頻網路速率收費降價,政務委員張善政說,何苦因為5%到10%的營收,引起90%的民怨。


NCC主委蘇蘅:「基於市場公平競爭原則,所以必須要有不對稱管制手段,這東西要用法律逐步解決。」


張善政建議,電信業者可考慮分級計費,依網路速率訂收費標準,至於「垃圾信」該如何認定證明,恐怕也是頭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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