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8日 星期三

看看美國***老厝兀立商場前 美釘子戶典範.台北文林苑*文林怨*


如強盜一般.明火執杖.虜人父兄.拆人家庭.
 


* 2600萬人堅持不統一,所以,對岸說來表決,14億人同意。這符合民主多數決?!

換個方式。現在是14億人那一邊要都更,雖然他們可以自行都更,但他們認為我們2千6百萬這邊是不可或缺的一角,建商認為加了我們一起都更賣像較好,強把我們加進去.....多數決?!多數人利益?!

台灣不是釘子戶,只是當了倒楣鄰居。王家人也不是釘子戶,只是當了倒楣鄰居。


* 這麼民主就對了? 那公司裡面可不可以多數員工決定平分這家公司財產 讓老闆去掃廁所?







老厝兀立商場前 美釘子戶典範

作者: 編譯組╱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2年3月29日



美國的「最牛釘子戶」、八十六歲的艾狄絲.梅斯菲爾德老太太,二○○八年如她所願,在她的老房子裡與世長辭。她二○○七年拒絕建商給她的一百萬美元(新台幣三千萬元)補償金,堅持不賣房子,贏得她所居住的西雅圖巴拉德區居民讚賞,並被美國媒體譽為典範。




老厝兀立商場前 美釘子戶典範


當台灣近來討論都市更新問題時,美國這位老太太的故事也透過網路,老房子突兀立在商場前的照片,在台灣網民間大為流傳。



梅斯菲爾德老太太說:「我不要搬家,我又不需要錢,金錢對我沒有任何意義。」她繼續住在她又小又舊的房子裡,忍受四周蓋起水泥高牆,距離她的廚房窗戶只有幾英尺。



西雅圖郵訊報報導,二○○七年,西雅圖一家開發商計畫興建商業廣場,遇到不願搬遷的梅斯菲爾德老太太。建商將補償金提高到一百萬美元,是老太太的建物與土地價格的八倍,她都不為所動。



最後建商讓步,變更設計圖,讓梅斯菲爾德的老房子突兀地處在商業廣場上,美國及國際媒體認為,這是小蝦米對抗大鯨魚的典範。



梅斯菲爾德沒有親人,商業廣場興建計畫的資深總監馬丁後來與她變成好友。馬丁接送她看醫生、剪頭髮、到雜貨店買生活必需品,照顧她一直到她過世。梅斯菲爾德甚至寫遺囑將房子贈給馬丁;房子隨後賣給另一家公司。



最後的買主決定保留梅斯菲爾德老家的外觀,內部重新裝修成為辦公室,並將房子以兩層樓高度的公共空間架起,讓房子與周圍的商店齊高。公共空間命名為信條廣場(Credo Square),以紀念堅守原則的梅斯菲爾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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