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2日 星期二

洪威華 請辭主任檢察官.藉職權調閱前妻通聯




        台灣高檢署主任檢察官洪威華被檢舉在擔任新竹地檢署檢察長任內,假藉職權調閱前妻的手機通聯紀錄,遭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議處後,法務部原定本周五要提案討論解除他的主任職務,洪威華日前已主動簽報請辭主任、調任高檢署檢察官,公文已送達法務部。洪威華成為二審首位因懲處而被質疑不適任主任職務者。


和艦案檢察長涉家暴 違法調閱前妻通聯   2010-07-07 【中時電子報】


    曾以拉法葉艦採購弊案、聯電和艦案偵辦聞名的前新竹地檢署檢察長洪威華,今(七)日被周刊踢爆曾以查賄為由,違法調閱前妻通聯紀錄,並在夫妻口角拉扯中,造成前妻手指粉碎性骨折。東窗事發後,洪威華僅被記申誡,法務部疑似為維護司法威信,對此事相當低調。


    現任台灣高檢署主任檢察官的洪威華,現年57歲,曾經辦過拉法葉艦案與聯電和艦案,但兩案經其起訴後皆判無罪,官途卻始終未受影響。


從澎湖、嘉義一路做到新竹檢察長,現為台灣高檢署主任檢察官,原有機會升遷為直轄市檢察長,近日卻因濫用職權,假公濟私調閱前妻通聯紀錄醜聞,令官運受阻。


    據周刊報導,洪威華於新竹地檢署檢察長任職期間,因與前妻感情不睦,涉嫌違法使用同仁偵辦的案子,謊稱為查賄之用,將前妻手機交付同仁,以調閱前妻的通聯紀錄。案情經法務部調查屬實,已將洪記申誡處分,由於懲處過輕,一度引發法務部同仁不滿。


周刊報導,台灣高檢署偵辦此案的態度顯得百般保護,原呈送予法務部的報告中,僅表示「將以書面飭令注意」(即口頭警告),最終在檢審委員反對下,才改以申誡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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