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4日 星期四

楊順吉-彰化警察.暗槓毒品轉售謀利+收取保護費.處35個無期刑+罰金二千三百萬.楊順吉是賣海洛英,是一級毒品,販賣一級毒品最高可以判死刑的.況且是警察身分,檢察官求處35個無期徒刑幹嘛??

   
楊順吉-警察.販毒


暗槓毒品轉售 貪警求處35個無期刑                           2010-10-14 中國時報


同謀的謝建椿、卞冠云、陳麒任、梁世榮、吳文芳、黃柏華等人


彰化警分局民生派出所前彰化警分局民生派出所前警員楊順吉,涉嫌利用職務之便,暗槓所緝獲的海洛因毒品,再轉售牟利,兩個月前被檢警查獲;檢察官昨日偵結,將他依貪汙、販毒等罪起訴,販毒部分以一罪一罰,共求處卅五個無期徒刑,並科罰金二千三百萬。


     楊順吉案發後已被記過免職,目前仍羈押在彰化看守所,同案其他被告,包括與他同謀的謝建椿、卞冠云、陳麒任、梁世榮、吳文芳、黃柏華等人,也都羈押中,與其他共犯共十三人一同被起訴。


     彰化田中警方今年三、四月間偵辦販毒案件,在監聽過程中發現楊順吉涉案,經檢察官指揮予以長期監控,八月中將他查獲。


     經過調查,楊順吉是利用職務之便與毒品人口相識,再與他們同謀,利用毒品人口向上游毒販佯稱購買毒品,再以五十萬假鈔,誘出上游毒販前來汽車旅館交易;再暗中約定時間,由楊順吉會同不知情的其他員警前往臨檢,逼使販毒者情急之下將毒品丟包,事後楊順吉再前往取回毒品,並予強占。


     楊順吉除以此手法取得毒品予以轉售,還向毒品人口收取每月五千、一萬保護費,以換取他在警方緝毒時,向對方通風報信。


     監聽過程中,楊順吉都是以「這幾天天氣很熱,不要外出對你比較好」的說詞暗示對方。


     楊順吉雖否認犯行,但同案其餘共犯都指證他,檢察官認為事證明確,予以起訴,除了卅五次販毒,每次求處無期徒刑並科罰金五十萬或一百萬之外,其餘收受賄賂、洩密等共十四件,也都分別求處一年六個月至十四年不等徒刑。


,涉嫌利用職務之便,暗槓所緝獲的海洛因毒品,再轉售牟利,兩個月前被檢警查獲;檢察官昨日偵結,將他依貪汙、販毒等罪起訴,販毒部分以一罪一罰,共求處卅五個無期徒刑,並科罰金二千三百萬。


     楊順吉案發後已被記過免職,目前仍羈押在彰化看守所,同案其他被告,包括與他同謀的謝建椿、卞冠云、陳麒任、梁世榮、吳文芳、黃柏華等人,也都羈押中,與其他共犯共十三人一同被起訴。


     彰化田中警方今年三、四月間偵辦販毒案件,在監聽過程中發現楊順吉涉案,經檢察官指揮予以長期監控,八月中將他查獲。


     經過調查,楊順吉是利用職務之便與毒品人口相識,再與他們同謀,利用毒品人口向上游毒販佯稱購買毒品,再以五十萬假鈔,誘出上游毒販前來汽車旅館交易;再暗中約定時間,由楊順吉會同不知情的其他員警前往臨檢,逼使販毒者情急之下將毒品丟包,事後楊順吉再前往取回毒品,並予強占。


     楊順吉除以此手法取得毒品予以轉售,還向毒品人口收取每月五千、一萬保護費,以換取他在警方緝毒時,向對方通風報信。


     監聽過程中,楊順吉都是以「這幾天天氣很熱,不要外出對你比較好」的說詞暗示對方。


     楊順吉雖否認犯行,但同案其餘共犯都指證他,檢察官認為事證明確,予以起訴,除了卅五次販毒,每次求處無期徒刑並科罰金五十萬或一百萬之外,其餘收受賄賂、洩密等共十四件,也都分別求處一年六個月至十四年不等徒刑。


彰化警察楊順吉.暗槓毒品轉售謀利+收取保護費.處35個無期刑+罰金二千三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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