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2日 星期五

欒00醫生(重複刷健保卡)秒刷健保卡 醫師詐領健保費判刑一年十個月.新竹桃園



秒刷健保卡 醫師詐領判刑       【2010/10/23 聯合報】



        欒姓醫師被控詐領健保給付,一審判無罪;但高院審理發現有的病患健保卡不到三分鐘被刷三次,欒辯稱抽血、看報告、照X光各刷一次,法官痛批短短數十秒病患連袖子都未捲起,認定詐領,判刑一年十月定讞

        檢方起訴指出,欒姓醫師在新竹、桃園兩地開設診所,自二○○五年四月起,利用病患看診,重複刷健保卡,有時病患只是看報告,欒姓醫師也申報診療費、藥費等,詐領健保給付。一審認為健保局的訪查沒有證據力,判決欒姓醫師無罪。

        高院調查發現,有些病患在晚上到欒姓醫師的診所看病,短短不到三分鐘,健保卡就刷三次,各間隔四十八秒、五十四秒。該名病患在健保局訪查時表示,當天去診所拿了三天的口服藥。

        欒姓醫師則辯稱,當天病患抽血驗「鈣」要刷一次健保卡,看診、看報告刷一次,照X光也要刷健保卡,強調都是依規定辦理。

        不過,合議庭認為,依刷卡時間來看,短短數十秒鐘,病患的袖子都還未捲起,或衣服還來不及解開,不可能就完成抽血、照X光並看診等醫療行為。

還有病患到醫院作復健,十二天內刷三次健保卡,每次卻申報六次、三次、七次的復健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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