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6日 星期二

柯盛益-高雄地院法官.遭監察院彈劾.第一位因開庭態度不佳移送公懲會的法官


柯盛益-檔案


56歲
現職:高雄地院法官
學歷:逢甲大學機械系畢業
婚姻:已婚
期別:司法官訓練所38期
經歷:高雄市地下水工程處科員、屏東地院法官
爭議:承審小林村罹難者死亡宣告案,諷刺家屬:「又沒多少遺產,為什麼要一直爭取?」還曾開庭痛罵律師「哭夭」、「垃圾人」被控告公然侮辱,後當庭鞠躬道歉獲撤回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被投訴多達數十案


事實上,柯盛益曾因言賈禍,三年前當庭辱罵律師陳俊偉「垃圾」、「雞雞歪歪(意指龜毛)」等語,被控公然侮辱,後來他當庭致歉,陳才撤告,事後僅遭口頭警告,但罵人習性仍未收歛。他曾斥責一名聲請家暴保護令婦女:「不會做老婆,才會讓丈夫想往外跑。」該名婦女深感羞辱當庭落淚。他在家事法庭上也曾落井下石說:「要保護令不如你們兩個人去媽祖婆那邊一人求一百張符掛在身上,應該也沒有用,神明的符都保護不了你,法院的保護令可以保護得了你嗎?」
三年來柯盛益被投訴態度惡劣多達數十案,今年九月高雄地院徹查有關他的投訴案,並將他調離家事法庭,轉任不會接觸當事人的刑事審查庭法官,上月還建議司法院將他停職,但司法院認為他已沒機會接觸當事人,無停職必要,僅移送監察院議處。
查案監委黃武次指出,法官職責是保護人權,侵犯人權是嚴重違失,當然要彈劾。彈劾審查會監委程仁宏驚訝說,柯盛益所說的話,社會底層民眾恐怕都出不了口,不僅離譜也令人痛心。


司法院未下令停職


民間司改會執行委員高涌誠說:「司法院將柯盛益送監察院審查時,依法可先停職,但司法院並不認為他罵人屬於情節重大過失,這與民眾感受是否有落差,可受公評。」


柯盛益(法官)當庭辱罵當事人與律師話語.....


◎2008/05/29:
.「…你在那邊黑白哭夭…我不會像你這個垃圾人(台語),跟我黑白那個…」
.「…你還跟我囉嗦,雞雞歪歪,…肖人,我現在再罵你一句,…我就是要當場讓你難看,…我都應付你,最多我就是6萬塊(指考績獎金)不要囉」


◎2011/06/21:
.「你看起來這麼正常為什麼會嫁給這個人?還跟他生一個小孩呢?慶蔡歐北沙(台語,隨便撿)」


◎2011/07/06:
.「…以我法官看,如果是我,我就不會選你當太太,…我就不喜歡這樣的人…」
.「我告訴你,如果是我的太太對我這樣,我可能也對你不利…」


◎2011/07/12:
.「要保護令不如你們兩個人去媽祖婆那邊一人求一百張符掛在身上,應該也沒有用,(提高聲調)神明的符都保護不了你,法院的保護令可以保護得了你嗎…」
.「如果你自己不改變,我告訴你,你這個婚姻很危險。…裝得什麼樣子,你裝得什麼樣,半夜問你一下不行嗎…」


◎2011/07/13:
.「所以你們都是亂搞,亂搞就是你們家所有人,我看連貓、狗統統都列進去…你們這一家在幹什麼?你們這些女生理性嗎…」


---------------------------------資料來源:監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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