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9日 星期三

洩個資賣錢莊 偵查佐(林煜傑)一審判12年.97年老案!![從起訴到一審耗費1年3個月]

林煜傑-偵查佐
李文潔-檢察官






洩個資賣錢莊 偵查佐判12年


【2012/05/09 聯合報】














        雲林縣警局虎尾分局偵查佐林煜傑、電信警察李育英,利用不知情的檢察官李文潔,假藉辦案名義查詢電話門號通聯紀錄的機會,以夾帶門號方式,為多名地下錢莊業者查詢百餘名客戶的通聯,牟利137萬5200元,台中地院昨依貪汙等罪將林煜傑判刑12年、李育英2年10月,並追繳貪汙所得。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李文潔表示,他不會因少數個案就對警察不信任,往後他處理相關作業流程會更嚴謹,他相信多數在第一線查案的警察都是好的工作伙伴,只要是好警察,依然會委於重任,合作無間。

法官查出,林煜傑(45歲)利用對公務流程的熟稔,憑恃濫用檢察官對他協辦案件的信賴,掩飾長期犯罪,犯後未見悔意從重判刑;李育英(36歲)犯後自白,深感悔悟,從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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