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1日 星期一

殘障車牌.經過(合法烙印)的不法行為.明知不法但合法.想到那些怪怪法官的荒謬判決文書也是程序合法?你又奈何




高級車掛殘障牌 桃縣1423輛


中時  日期:2011/04/11



        桃園縣截至今年三月底領有殘障車牌共有四萬零八百六十四輛,約減免地方稅收四億兩千一百廿二萬元,其中三千CC以上的車輛超過一千四百廿三輛,高級車掛殘障車牌,不免讓人好奇車主是否真為殘障者本人,或是住在同戶的家屬?事實上,即使承辦人員查覺有異,但只要拿得出殘障手冊及同戶戶口名簿,也難以拒絕。



        殘障停車證與殘障車牌原本都是用在身心障礙朋友的福利,殘障停車證是放在車輛擋風玻璃上使用,需每兩年到縣市政府社會局重新申請一次,而殘障車牌則是領牌後一勞永逸,不需要再到公家機關重新申請,兩者只能擇一。



        「只要同戶的戶口名簿,家屬就可領殘障車牌,你怎知他們是不是真的住在一起?」根據牌照稅法,身心障礙者可以依殘障手冊申請殘障車牌,如果本人無法駕駛者,身心障礙者家庭一戶也可申請一張殘障車牌,享有免繳牌照稅,也可以停放在殘障車位,節省停車費,「若沒被發現身障者消失,監理單位不會主動註銷」。



        當初為了要不要核發殘障車牌,身障團體有相當多的意見,桃園縣肢體傷殘協進會執行長呂學淵表示,車牌上加注記號,其實是貼標籤,等於告訴他人自己是弱勢。



        呂學淵認為,申請殘障車牌車輛一定要改裝,他不否認有人假冒人頭濫領殘障車牌,但他表示,持有殘障手冊人士不全然都是行動不便者,還包括視障、聽障、顏面傷殘與智障等各類障別,車牌是否一體適用?有討論空間。



        桃園縣政府殘障停車格,經常就可以發現雙B轎車停放,據了解,有車階級的身障者是少數,能開高級轎車者更寥寥無幾。



        但事實上,核發身障手冊第一線為縣府社會局,核准能否請領殘障車牌的單位為地方稅務局,申請者持手冊及同戶戶口名簿即能核准,最後再到監理站領牌。



        相關承辦人員指出,後端核發單位沒有謹慎審核申請人身份,讓人頭假殘障之名逃漏稅卻無法遏止,即使抓包後也補稅了事,沒有任何罰則,奉公守法的人實在難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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