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6日 星期三

莊志強-蘆洲警員自殺案. 長官張夢麟.張清峰.竟然共同製造假筆錄.板橋地檢署查了10個月後起訴.*追蹤判決?偽造文書

莊志強-蘆洲警員


莊志強-蘆洲警員自戕案.分局長 張夢麟+督察組長(張清峰)隱匿筆錄+製造假筆錄.


中央社  日期:2011/04/07



        新北市蘆洲分局員警莊志強開槍自殺案,前蘆洲警分局長張夢麟與前蘆洲分局督察組組長張清峰被控涉嫌隱匿筆錄另製新筆錄,2人遭依隱匿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文書等罪提起公訴。



       根據起訴書,新北市蘆洲分局員警莊志強於去年5月26日下午在派出所外停車場與時任蘆洲派出所所長的陳修呈談話後,突然持警用手槍擊中陳修呈左手肘後,再朝自己太陽穴射擊自盡。2人隨後被送往醫院,莊志強不治死亡。



       張清峰與另2名督察組巡官奉張夢麟指示前往醫院,於隔日凌晨時對陳修呈製作訪談筆錄,詢問有關莊志強開槍的經過。訪談完畢後,筆錄列印出來經陳修呈確認簽名,帶回蘆洲分局督察組。



        起訴書指出,張夢麟參閱筆錄後,對內容中陳修呈的說法不滿,命令陳修呈重新製作筆錄,並於同日上午與張清峰共同前往醫院探視陳修呈。



       起訴書指出,張夢麟指示陳修呈應顧及警界榮譽與家屬感受,重新審慎思考,將莊志強開槍原因更改為因不堪喪父、女罹癌壓力而自戕;而陳修呈槍傷是因阻止莊志強自盡而引發的槍枝走火造成



        起訴書指出,張夢麟並指示張清峰將第一次訪談筆錄正本銷毀。張清峰受指示後,取回第一次訪談筆錄並隱藏起來,將第二次筆錄作為報請板檢相驗的資料。



後因死者家屬質疑莊志強開槍過程另有隱情,經台北縣政府警察局調查後才知案情。



板檢偵辦後,依隱匿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文書,對張夢麟、張清峰提起公訴。100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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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蓋員警自戕 前分局長涉偽文起訴


TVBS  日期:2011/04/06



去年發生在新北市蘆洲分局,員警莊志強疑似因為被誣陷吸毒,在派出所旁舉槍自盡,事後分局長將死因歸咎是個人因素,引起家屬不滿,懷疑筆錄造假,檢方調查後,發現當時的分局長以及督察組長,向部屬施壓,製作二份筆錄,涉嫌偽造文書,將兩名警官起訴。



去年5月26日晚間,蘆洲派出所的停車場出現2個人影,黑色上衣的是當時派出所所長陳修呈,旁邊的是已過世員警莊志強。疑似因為被誣賴吸毒,還強迫驗尿,莊志強找長官談談,結果一言不合,2人發生推擠,所長左手臂中一槍,趁機逃往派出所求救,莊志強隨後一個人舉槍自盡。


就是這段畫面,讓兩名高階警官吃上偽造文書的官司,當時的分局長張夢麟下令重啟調查,結果兩份筆錄內容天差地別,第一次的筆錄中,所長說莊姓員警朝他開槍,一槍打中他左小臂,2槍打中牆壁,他趕緊到派出所請同仁圍捕,卻在一聲槍響後,發現莊志強已經倒臥血泊中,完全符合影帶內容的陳述,卻在第二次筆錄中,所長成了阻止同仁自盡,上前奪槍的英雄。


而且莊志強的驗尿結果,並沒有吸毒,但第二份筆錄,卻將他自殺原因,導向個人家庭因素。死者孿生哥哥莊志剛:「張夢麟是為了自保,才會壓迫他的屬下做這個事情啊,這個好像在警界,也不是說很奇怪的事情。」


死者同為警察的雙胞胎哥哥,早就懷疑內情不單純,檢察官深入調查半年後,認為分局長張夢麟和督察組組長張清峰,涉嫌偽造文書,將2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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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myblog.yahoo.com/jw!KK.rXwyABRtIgietABmk3DvP5D.yzb3ht5PV/article?mid=2043




{昔日報導}


(莊志強)蘆洲警察被檢舉吸毒及強迫驗尿.舉槍自盡.所長陳修呈為績效誣吸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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