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5日 星期三

法官-蔡明宏-士林地院庭長.性騷擾女書記官? 蔡明宏駁斥.引用民視新聞.{事出有因.但查無實據}司法同仁有優待?



性騷擾女書記官? 蔡明宏駁斥      民視 (2010-08-20 )



        士林地院行政庭長蔡明宏,被爆料三年前對女書記官伸手按摩,把頭放到女方大腿上磨蹭涉嫌性騷擾,甚至還傳出蔡明宏和女工友有婚外情,但對於一切指控,蔡明宏發聲明反駁都是子虛烏有,全案將交由政風室調查。只要士林地方有重大案件,行政庭長蔡明宏就成了對外發言窗口,但現在他卻被爆料,三年前曾邀約一位面貌姣好的女書記官外出吃飯,還把車開到陽明山,在車內涉嫌性騷擾女書記官,而這件事早一年前,法院內就已經傳的沸沸揚揚。

        事發至今已經三年,自稱被性騷擾的女書記官堅持不提申訴,但蔡明宏卻陸續被點名,還有性騷擾另外一名女書記官,也和女工友發生婚外情,身為法官品行操守有沒有瑕疵?

        蔡明宏發聲明反駁,絕無此事,法官內部網站的爆料,讓三年前的性騷擾風波再起,蔡明宏與女書記官各說各話,士林地院也已經交由政風室,著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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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長強吻剝衣 女書記官驚恐


星島日報   [2010-08-20]




「庭長繼續朝我身上亂摸,強脫我的上衣,親吻胸部……」擁有明星臉、模特兒身材的女書記官「阿雪」(化名)19日說,她確實在2007年被庭長載到陽明山上性騷擾,言談間仍面露驚恐,也不停拭淚。
阿雪說,2007年11月初,庭長配屬的書記官阿婷(化名)坐月子,由她代理,不久庭長打電話給她表示「日後要多麻煩你了」,並約她吃飯,她剛從其他地院轉來,不敢拒絕便允諾。阿婷得知後提醒阿雪要小心,因庭長曾跑到她身後,說「書記官打字很辛苦,打字很容易手酸」,不僅幫阿婷按摩肩膀還摸她的背。
某日,庭長約阿雪下午5時30分在法院外等,她上車後,庭長把車開到台北市忠誠路誠品百貨忠誠店地下商場,到一家消費很高檔鐵板燒吃飯。她還沒吃完主菜,庭長就說,他主辦院內活動,須上陽明山勘查路線,邀她上山勘查,她看錶,時間才7點多,庭長應該不敢怎樣,便答應陪同。
庭長駕車開往陽明山,接著在山區裏東繞西轉,勘查到深夜11點多,她假裝打呵欠,向庭長說想睡覺希望送她回家,途中庭長又將車停在一個岔路邊,庭長說「當書記官很辛苦,打字很容易手酸」,接著便轉身面向她,說要幫她按摩,她被突來舉動嚇到,馬上閃躲開,還刻意提及,庭長是不是有一個地下情人「阿露」(化名)?庭長說他跟阿露不熟。接著庭長強吻她的嘴,她推開大喊「你這樣做,不怕丟掉行政庭長職務」?庭長回說「早就不想做了」,說完繼續朝她身上亂摸,強脫她的上衣,親吻胸部,還將頭埋在她兩腿間摩擦,她強力抗拒,庭長無法得逞才罷手,她嚇到不敢多說一句。儘管事隔多年,阿雪昨敘述經過時仍面帶驚恐,還一度緊張到胃痛,喝不下水。
阿雪表示,事後庭長兩度打電話邀她吃飯,她都沒去,一次是放庭長鴿子,另一次是法院某位大哥幫忙,才讓庭長知難而退;接著庭長開始在公務上刁難她,以不符合通緝要件為由,將一件通緝案退回兩次,惹毛了資深林姓法官,直斥怎麼搞的?問她「這有哪一點不合法」,她才說出遭庭長性騷擾經過。

 


證據不足不成案


對此,揭發性騷擾案的女書記官表示:「不便評論。」蔡姓庭長則說:「媒體報導後為免傷害機關形象,我主動請辭。」院長吳景源昨說:「這是我依職權調整庭長業務,與政風室調查結果無關。」
今年八月,女書記向媒體指出,蔡庭長在二○○七年十一月初藉機找她吃飯,餐後開車載她上陽明山,對她掀衣襲胸還強吻,事後她向同事及長官哭訴,但顧慮沒掌握證據且對方是長官作罷。
政風室調閱蔡及女書記官手機通聯紀錄,比對通話時間及基地台位置,確認使用台灣大哥大手機的女書記官當天行蹤與她的說法相符;但中華電信函覆法院,蔡庭長通聯紀錄因時間過久沒有保存,致缺乏兩人當時在一起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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