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8日 星期四

陳水扁告洋狀:歐巴馬+蓋茲.(搜字) 假如陳水扁告贏歐巴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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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告歐巴馬+國防部長蓋茲


福爾摩沙法理建國會   林志昇,主張台灣仍屬於美軍管轄.


*依照舊金山和平條約,台灣應該仍屬於美軍政府管轄,台灣人應該是 美國海外僑民.


*扁自稱為 流亡總統.將以「流亡政府前總統」的身分出庭作證。要求美方下令釋放他.


*「如果可以的話,他(指扁)願意到美國作證。」


*陳水扁這個律師果然厲害,又創了一個世界第一,是全世界第一個外國人告美國總統的人。


*扁在今年八月底,也就是台灣法院審判前,就已經簽署授權書 林志昇.


*軍事上訴法院書記官戴齊柯(William DeCicco)今天表示,法院已經以無管轄權為由,駁回陳水扁的控告案。


*陳水扁提出以下主張:

陳水扁主張美國從簽訂舊金山和約之後,從來沒有針對台灣的統治地位作出任何宣示。因此他主張,美國軍事政府對台灣的管轄權依舊存在。

陳水扁主張,在二次大戰期間,所有攻打台澎金馬的軍事行動都是美軍獨立所為,因此顯然美國是台灣的征服者,擁有佔領權。美國應負起佔領台灣的義務,啟動在台灣仍有效的美國軍事法庭,對他重新審判。

陳水扁主張,中華民國政府對台灣的統治行為都發生在戰爭的佔領地,所以必須視為戰爭罪,可是從未受到任何法律上的制裁。(註:其中陳水扁領導的民進黨政府統治了八年)

陳水扁主張,合適的戰爭法庭應該由美國在台灣設立,最適當的名稱是「美國在台法院」。陳水扁在訴狀的最後署名為「前任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總統」。


*陳水扁認為美國對台灣有佔領義務,他自己也擔任過總統的中華民國統治台灣的行為竟然是「戰爭罪」,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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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陳水扁告贏歐巴馬   引用http://blog.udn.com/rocky8080/3361446

貪污案一審被判無期徒刑的陳水扁,人雖然坐在牢裡,但是他的「愛台情操」與「使命感」,驅使他繼續不斷為「國是操勞」而不得閒。



他透過美籍華人,在美國請了個美籍律師,根據華府歷史博物館裡一部發黃的《舊金山和約》,向美國總統歐巴馬提起告訴,控訴他沒有根據舊金山合約,繼續「合法佔領」台灣,以至於讓他擔任台灣「流亡政府」「偽總統」八年,好不委屈。他在位期間,拿了八年的「偽幣」薪資,還要臥底幫美國在台協會 AIT 做情報工作,竟然得不到美國政府支付的美金酬勞,只好趁著每次出國「拼外交」的機會,從機密外交經費裡預支三萬美金,算是為美國政府代墊。這次官司,可能也會借機向美國政府提告,求償支付八年臥底工作的美金薪資尾款。



假如美國軍事法庭無懼于中國大陸的威脅,「秉公處理」這件官司,讓陳水扁從「流亡政府」的牢裡,借提到美國出庭,打贏了這場舉世矚目的官司,會有怎樣的後果?我們不妨發揮無比的想像力,好歹讓自己先「意淫」一下。就像買樂透一樣,還沒有開獎之前,先想好萬一中獎之後,如何好好使用這筆意外之財。




萬一陳水扁打贏這個官司,判決一旦確定,首先美國第七艦隊就得載著陳水扁,浩浩蕩蕩地開往台灣,「合法佔領」。辜寬敏等人,可以學習他老爸辜顯榮,帶領鄉紳開城門迎接美軍進城,和平佔領台灣。爲了避免「馬特首」拒不交出政權,民進黨可以先利用立法院已經達到罷免門檻人數的優勢,提案罷免馬總統。如果「柔性政變」不能成功,那麼就召集百萬義勇軍,攻入總統府,將馬英九這位現任「流亡政府偽總統」五花大綁,交由美軍軍事法庭看管。




美軍進了台北港及高雄港后,南台灣早已經準備好的「星條旗鑲綠台灣」的「州旗」,就可以在赤坎樓、總統府等各地冉冉升起,宣佈台灣正式成為美國第五十一州。身為美國特工人員的陳水扁,是建州的功臣,自然由美國政府指派暫時代理州長職務,直到「台灣州」重新選舉選出新的州長為止。




爲了將官方語言改訂定為英語,全「州」民眾必須開始努力學習英文,什麽河洛母語、原住民母語,客家母語,支那語等,全部打成方言,只能私下偷偷講,學校裡抓到學童講母語,依嚴重情節,處以罰款、罰站、兔子蹲跳、記過等處分。各級學校并開始教導學童唱美國國歌,早晚向美國國旗及州旗宣誓效忠 (Pledge of Allegiance)。最近教育部要求六歲以前的學童不能學習英文,這點有礙「獨立建州」大業,民進黨應該帶頭反對。




美國政府更會派大法官來「台灣州」,帶領全州民眾宣誓入籍。最開心的莫過於那些處心積慮申請綠卡、美國公民的台灣人了,這下他們不用再去美國坐「移民監」,更不必藉由偷渡、假結婚等等方式,到美國受苦。這下子「台灣之子」升格成了「美國 X 兒子」,一定更受到全「州」人民的擁戴與尊敬。剛被立法院除名的李慶安,這下可以放心了,她不再有所謂雙重國籍的問題(其實既然是流亡政府,哪有雙重國籍?),不但可以立即恢復職務,薪資部份當然也不用繳回,還可以要求用美金補發缺領的薪資呢。




原來,台獨只是個幌子,是個世紀大騙局。陳水扁、辜寬敏等台獨大老,只是以台獨為藉口,其實是要讓台灣成為美國第 51 州,永久脫離中國,得到美國的保護。「獨立建國」,其實就是「獨立建州」,反正大多數台灣人也不在乎,台獨們心裡很清楚,台灣人的三大弱點就是「愛錢、怕死、好面子」,只要給他們有飯吃,有美金拿,有美國的粗胳膊做靠山,做美國人又很有面子,誰還在乎什麽人來統治?




不過阿扁也不要高興的太早,萬一美國真的軍事佔領台灣,所有貪污犯得經過軍事法庭審判,而且犯行確定后,極有可能就地槍斃。這個後果,阿扁最好先想清楚。不過能生不能為美國人或美國阿公,死后能成為美國鬼,也算不枉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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