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3日 星期五

D-1日.台灣司法(革命的前夜).性侵幼童案. 高地院:法官沒有錯.(凱達格蘭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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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幼童案輕判 高地院:法官沒有錯



    接連發生幼童遭到性侵,但法院判決與社會期待落差極大。這些事件當中最早的一起是一名男子在高雄縣甲仙鄉圖書館性侵一名六歲女童,檢察官求處重刑,但法官判處色狼3年2個月徒刑。


    對於網友以及社會各界的連番抨擊,高雄地方法院仍然認為法官判決沒有錯,是法律爭議。立法不妥,就應該由立法機關修法,不應該怪罪依法審判的法官。而三位審理這起案件的法官也會繼續堅守崗位。


    接連的性侵幼童案判刑與社會期待的重刑相差太大,引發各界連番抨擊法官的判決。審理甲仙鄉圖書館性侵幼童案的高雄地方法院是第一個被輿論攻擊的對象,十幾萬的網友對法官的輕判無法諒解,甚至要求將法官免職。


    但高雄地院行政庭長李淑惠表示,這項判決如果不符合社會期待,高雄地院會虛心檢討,不過李淑惠庭長也強調,法官從頭到尾都沒有提到女童「同意」,她表示法官如此判決是出於法條適用的問題。


    法官在審判時是依法審理,不能超出法律規範之外,李淑惠庭長認為在這起案件的法官在司法實務上並沒有錯。李淑惠認為這起事件是法律爭議,是立法不妥,應該是由立法機關進行修法。


D-1.


 


台灣司法(革命的前夜).


 


人民手握判決書.起訴書.進入凱達格蘭大道? 



1 則留言:

  1. 今天
    中華民國法官協會秘書長邱瑞祥
    居然對最近法官之亂判案.
    掀起全民憤怒之要求罷免法官之連署.
    說是干預司法.

    3歲女童性侵案.
    就是法官擺明反對馬總統之司法掃除
    對幹的判決.
    我們就是要這樣判.
    阿獏你賣案怎.(你能拿我如何)
    是對馬總統宣戰.
    今天邱瑞祥的記者會.
    就是法官最大.向馬總統嗆聲宣戰.

    我們要盡全力幫馬總統掃除司法敗類.
    是首要之事
    否則馬總統就慘了.
    因為反撲力量正在集結.

    憲法明定  法官為終身職之保障.
    但法官若有枉法亂判之判決及裁定.
    則應以犯瀆職罪追究刑事責任及懲戒.
    即可免除其職務.

    請轉寄給你所有朋友.
    有被枉法判決裁定的.
    例如民事部份.
    銀行貸款無法還被強制執行法拍的.
    其利息計算期間超過1年的.(金融機構呆帳催收辦法第10條轉為催收款.停止計息.支付命令日.即為計息停止日)
    就是枉法判決.
    法拍抵押物後.還繼續追殺的.
    就是枉法判決.(修正的民法已明定僅能就抵押物之最高抵押權求債分配)

    有此現象的.都可向檢察官申告.
    向法務部正己專案申告.
    不要怕沒法官.
    法律精英很多.隨時可遞補滿額.

    不容司法聖殿再容許這些不適任之法官及不肖之司法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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