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0日 星期一

賴浩敏:人民不信任司法



賴浩敏:人民不信任司法     【2010/09/20 聯合報】


*法官不食人間煙火,無法貼近社會脈動。


*司法若得不到人民的信賴,與人民的距離過於遙遠,就沒有存在的價值。


*外界詬病司法官社會經驗、歷練不足,



多件兒童遭性侵案遭法官輕判,朝野要求修法,司法院長被提名人賴浩敏表示,這是對法官的「重大不信任」,法官應注意這個警訊;他認為目前司法所出的問題,是法官不食人間煙火,無法貼近社會脈動。

賴浩敏受訪表示,司法若得不到人民的信賴,與人民的距離過於遙遠,就沒有存在的價值。

他說,司法官輕判及司法風紀所引爆問題,「你現在不改革,人民就對你的司法、政府不信任」。

他說,台灣司法讓人民第一個感覺是「有錢判生,無錢判死」,第二個感覺是「權力的傲慢」,舉著獨立審判招牌,無視人民及社會的感受與認知。他提醒法官,應自覺、自省、自律,才是根本面對問題的良方。

賴浩敏指出,不僅法官應該自省,經常與社會脈動結合,未來每個法院也都要有這種氣氛,隨時想到社會需求是什麼,徒法不足以自行,最後還是要回歸到人的問題,避免讓民眾覺得「司法官怎麼會這麼離譜?」

關於司法官的進場及退場機制,賴浩敏說,這是未來司法改革應盡快釐清的理路,但「我現在只是被提名為司法院長」,還不宜多談,應多聆聽意見,避免先入為主。

賴浩敏也說,外界詬病司法官社會經驗、歷練不足,在制度上可仿日本的候補法官制度,候補到第六年才能審判簡易司法案,第八年開始真正獨立審判。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