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1日 星期二

台灣司法第一件用「養小鬼」罪名來起訴的案件.非科學的起訴書



*遭偵辦的鄭翠玉(左),手持桃木劍,講述自己慘痛的遭遇。


14年前轟動一時的太極門案,當時承辦檢察官侯寬仁以「養小鬼」罪名寫出台灣司法史上最荒謬的起訴書,此養小鬼起訴書一出,即被司法官訓練所做為負面教材引為警惕,但社會上卻因檢察官善於操弄媒體,造成當時台灣社會處處都是養小鬼,甚至傳揚到國際社會台灣是一個養小鬼的國家,害國害民,日前立法委員輪番上陣質詢法務部長曾勇夫,痛批台灣司法官官相護放任違法濫權檢察官侯寬仁,為台灣司法做了最壞的示範。


4月8日立法院第7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共計34位立委輪番上陣質詢新任法務部長曾勇夫,立委田秋堇在質詢現場播放了一段民國86年5月5日侯寬仁檢察官接受電視台「新聞百分百」節目李四端的訪談。
李四端:「太極門的掌門人這個,洪石和他自己,聽到你這樣起訴他,他自己,他的反應是什麼?」
侯寬仁:「他當然是否認啦!但是我從他眼神裡面看到一絲,閃過一絲的陰影,依我們辦案的直覺,就是說,認為他應該有養小鬼這個事情。」
法務部長曾勇夫立刻解釋:「我們在辦案的要求證據一定要明確,直接明確,而不能用這樣一閃看過就…」
田委員:「今天我們說的是一個制度,是一個人權的問題,為什麼我們法務部答覆給監察院文是說:「侯寬仁整個調查中沒有不法,也沒有不當」。那既然沒有不當就表示「很妥當」,那用眼神閃過一絲陰影,就可以認定,以他辦案直覺應該有養小鬼,這樣很妥當嗎?為什麼我們法務部行文給監察院說沒有不當呢?所以部長你認為這樣很妥當嗎?所以部長,你們原來請哪3位檢察官?那個調查報告是不是可以給我的辦公室一份資料?」
曾部長:「這部分我們會要求,我們所以再要求台灣高等檢察署,從新就實質內容再加以調查,我們認為還是再有調查的必要。」田委員又強調:「這是會台灣司法人權上的一個非常重要的案子」「就司法而言,因為每個人都會碰到,我們國家如果任由檢察官,無憑無據可以起訴,起訴一個萬人組織,那其他手無寸鐵的那些平民百姓,赤手空拳就更加危險,更加沒保障。」「如果說我們每一個人都可以無端飛來橫禍,檢察官用眼神就可以判斷,是不是要起訴你的話,那我們台灣就永無寧日」
侯檢察官於85年偵查太極門冤案時,以無中生有之養小鬼罪名起訴,震撼司法界,91年經監察院調查結果,措詞嚴厲的認定「認定被告有畜養『小鬼』……引發輿論強烈撻伐檢察官未依據證據科學辦案,戕害司法威信;另部分被害人之指述與檢察官職權調查所獲悉之證據資料,既存有扞格矛盾,仍據以提起公訴,不符證據法則;又檢察官於全案起訴之後,始就有無畜養『小鬼』各節訊問被告,未適時給予辯明機會,偵查程序洵有瑕疵。」
經過記者查訪起訴當時情形,侯檢察官先於86年4月15日起訴,4月16日公佈起訴書,4月17日上午本準備移審,但因其以「養小鬼」起訴,受到媒體、輿論界、法界之強烈抨擊,侯檢察官竟未依法移審,反而為轉移焦點,指揮調查員到太極門4個道館搜索找證物,並親自在南港道館查扣一把「桃木劍」作為養小鬼證物。
事實上該桃木劍乃由曾經罹患乳癌,因入門重獲健康之弟子鄭翠玉所贈。眾所周知「桃木劍」係避邪之物,竟被誇大為養小鬼之證物,由此更可看出侯檢察官羅織罪名、陷害掌門人夫婦之事實!直至4月17日下午侯檢察官才首次訊問掌門人是否有「養小鬼」?掌門人回覆:「沒有」,但已無實益,因起訴書早已完成並公佈於媒體。顯然是先射箭再畫靶,嚴重違反程序正義、程序正當性,更顯見侯檢察官濫用自由心證,違法構陷之嫌。
陳長文律師曾於媒體發表「不能鄉愿姑息、不能坐視縱容-不容少數檢察官敗盡檢察公信」之聲明指出「懲罰違法濫權的檢察官,長文希望讓檢察官們能夠建立責任感,知道過去七十多年來未曾被援用的刑法第125條『濫權追訴與不追訴罪』並非具文,而是有其實際的制裁效果。這樣檢察官們就會知道自己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而能更謹慎地行使手中的檢察權力,並進而真正走出政治與不當勢力的干擾,真正成為『維護正義』的使者。」或許唯有要求違法濫權檢察官受到應有之懲戒,才能殺雞儆猴,終結台灣司法界之亂象。


非科學的起訴書


民國八十五年,侯寬仁以「養小鬼」之說,猛烈攻打氣功養生團體「太極門」,引起社會一陣譁然。但事實上,最高法院已於去年七月判定太極門無罪定讞,甚至當審法官還表示,起訴書上的養小鬼之說,令他匪夷所思。



其實此案在尚未定讞之前,侯寬仁已於民國九十一年,遭到監察院的調查。監察院以濫行羈押、違法搜索理由,函請法務部將侯寬仁「從嚴究責議處」。此案也被列為第三屆監察院重大人權保障案例。


從侯寬仁對太極門的起訴書「證據並所犯法條」三之(二)中載述:「蔡○○就讀建國中學二年級,在加入太極門、參加潛能開發之後,就不吃不喝,在房間將窗簾關起來,後來身體狀況極差,就休學了後來帶到幾個神壇,他們說後面都跟著一個『小鬼』,差不多三、四歲,後來才知道是被小鬼附身」等語。


這些被監察院聲明為「非科學」的起訴書內文,太極門委任律師蔡富強則表示,「後來法院證據顯示,蔡姓學生在加入太極門之前,早已休學,甚至在練氣功之後,身體狀況有了好轉,還到另一所學校復學。」蔡富強邊說、邊提出資料證明,表示蔡姓學生當初是「休學在前,加入太極門在後」。


對於養小鬼的指控,蔡富強用手指著監察院的聲明表示,監察院的調查中顯示,民國八十六年,侯寬仁檢察官於四月十六日提起公訴,卻於四月十七日才去太極門南港道館搜索養小鬼的證據。這表示侯寬仁尚未蒐證,就在起訴書上指稱太極門養小鬼。


「起訴書都寫好了,才開始搜索;更誇張的是,南港道館被搜出一把到處都可買到的桃木劍,竟說是養小鬼的作法工具。懂民間習俗的人應該都知道,桃木劍是代表吉祥,甚至用來斬妖除魔;既然是養小鬼,還會用桃木劍趕走嗎?而且侯寬仁檢察官,從頭到尾都沒有傳訊過跟桃木劍相關的任何證人。」蔡富強大惑不解地說。


而這把桃木劍,其實是一位太極門的弟子鄭翠玉,送給太極門師父洪道子的吉祥物品。回憶起當年,鄭翠玉不禁悲從中來,含淚說道:「我是一個種田的人,生活很單純,在太極門練氣功改善體質。我覺得學氣功對身體有了很大的幫助,所以送了一個吉祥東西給洪師父,結果卻演變成這樣。十多年來,只要談到這件事,我就忍不住掉眼淚。」


鄭翠玉受訪過程中多次哽咽,一旁的朋友也陪著她掉淚。當年事發時,她的八十多歲母親已經病重,甚至已經插管;在病危的時候,一直擔心女兒會不會出事、會不會被抓去坐牢。但等到事件告一段段落,鄭母也已經辭世。鄭翠玉難過地說:「媽媽是帶著不安離開的。」人生遭逢劇變,當年的鄭翠玉,只能在醫院門口,仰天下跪、痛哭失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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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偵組檢察官侯寬仁,以專攻大案聞名。近日,本刊卻接獲氣功武術團體「太極門」的投訴,表示民國85年侯寬仁在偵辦太極門時,僅憑一把桃木劍就起訴;甚至多位太極門弟子還爆料,當初的偵查手段,彷彿白色恐怖再現。



二月二十四日,在太極門的大安道館,集結了當初被搜索的成員,他們統稱成員為「弟子」。委任律師蔡富強說,在座的這幾位,其實都是一般所謂的高級知識分子,有博士、有做出版業的、也有教育界人士,他們當年家中都遭到搜索,甚至無故被羈押。蔡富強接著說,後來司法還給他們清白,在在證明侯檢當年的手法,實在很粗糙;且對「養小鬼」的偵辦方式,是「先射箭,再畫靶」,如今,侯寬仁欠他們一個公道。


手法像白色恐怖


太極門一對李姓、賴姓夫婦回憶說:「民國八十五年平安夜清晨七點左右,檢方來了三、四個人,我們五歲的兒子還高興地以為是客人來訪。他們一進家中,就翻箱倒櫃,把家裡弄得一團亂;我們兒子飽受驚嚇,當時我只請求他們不要嚇到小孩。」


李姓弟子是工程師,妻子則是出版業的人,甚至當過「金鼎獎」的評審委員。兩人都只是抱著養生的概念學習氣功,卻莫名其妙捲入這場風暴之中。他回憶當時,或許是因為接受了媒體採訪,澄清表示太極門只是個養生武術團體,不是一般的民間信仰,才會以關係人身分遭到約談。


「就因為出來講了一些話,就被帶走偵訊,我的兒子還被同儕取笑是『小鬼』。在學校受了這種傷害,我們做父母的那種心痛,可想而知。對於台灣的司法,我真的很失望,彷彿像當年的白色恐怖一樣;我們當中有些人被帶走後,根本不知道何時能夠走出來。」李姓弟子感慨說。


另一位彭姓受害者接著陳述,自己只是一個國小老師,當時小孩出生才七個月,在沒有任何人控告她的情形下,卻被侯寬仁下令至家中搜索,將她帶回偵訊;沒有任何犯罪證據,就將她羈押禁見,經過二十八天才再次提訊她,在未通知她委任的律師之下,並未依正常程序,在偵查法庭開庭。


彭姓老師接著表示,侯將她帶至五樓的會議室偵訊,當天侯寬仁開頭就向她說:「查過了妳的帳戶,妳是清白的。」但還是沒有釋放她,又將她還押,總共羈押四十天。侯雖已表示她是清白的,卻仍在起訴書上以一個「太極門機要室主任」的職稱,將她以共犯起訴,導致她原本任教職以來年年甲等的考績,因被起訴而被改評為乙等。


而除了彭姓國小老師被羈押之外,太極門負責人洪石和也被羈押了一百五十八天。宏碁電腦的前財務長、也是太極門大弟子陳調欣,則被羈押了一百一十六天。事過境遷,法院的無罪判決也下來了,這個歷經浩劫的養生團體,也回歸平靜。但每當談到事發的當年,他們總是潸然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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