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派出所 警察(吳岳朋、許世明、陳志科、洪守忠、陳智鑌)以毒品供養毒犯製造假績效.持槍強佔藥頭財物.作案地區包括南投、台中及彰化縣,猶如結夥強盜;還以毒犯人頭辦現金卡,向藥頭強占毒品,餵養毒犯,初估不法所得單是珠寶就超過一百萬元。天啊...
聯合報 日期:2008/06/12 07:50
記者陳亮諭、江良誠南投縣報導
南投縣爆發員警涉嫌以毒品供養毒犯「養績效」,還扮演強盜強索財物集體貪瀆案,已查出至少五名員警涉案;其中一名巡佐吳岳朋,還因辦案績效佳升官,檢察官痛批「簡直就是電影無間道的續集!」
檢方指出,涉案五名員警為吳岳朋、警員許世明、陳志科、洪守忠、陳智鑌,初步查出他們自三年前開始,就幹這種黑心勾當,借辦案之名,在中部地區持槍洗劫毒犯至少有十件,檢方將持續追查是否還有警界高官等其他共犯。
南投地院法官昨天以涉案情節重大,裁定吳岳朋、許世明等四人收押禁見,員警陳智鑌十萬元交保。
吳岳朋因表現績效優良,今年初才被擢升為仁愛分局霧社派出所副所長。
這件弊案得以揭發,緣於草屯警分局員警四月間,持搜索票至草屯富昌路一處民宅,查獲有煙毒前科的魏姓嫌犯持有毒品;魏當場拿出廿多萬現金向員警行賄被退回,員警並將過程以手機側錄下來。
魏仍不願束手就擒,當場爆料稱,二月間,南投派出所警員「志科」來查毒,才將手邊現金廿餘萬交給「志科」;廿萬是警方「行情價」,希望草屯警分局「比照辦理」。
草屯分局偵查隊以煙毒、貪瀆罪將魏嫌移送法辦,並通報上級,縣警局五月函請南投地檢署偵辦。而草屯分局偵查隊舉發此事後,即有警界放話,指草屯偵查隊是警界「抓耙仔」,「最好小心一點,不要被堵到!」
檢方指揮調查員蒐證,前天搜索員警住處,將五人傳喚到案。檢方指出,五人自九十四年起,持槍進入罪犯住處,乘機強占財物,作案地區包括南投、台中及彰化縣,猶如結夥強盜;還以毒犯人頭辦現金卡,向藥頭強占毒品,餵養毒犯,初估不法所得單是珠寶就超過一百萬元。
南投縣警局昨天決定,將收押的四名員警停職,同時撤換南投警分局督察組長,改由草屯分局督察組長鄒政達接任。「太矛盾了!這樣調度該怎麼做事?」基層員警說,這件案子由草屯分局揭發南投分局,叫鄒政達如何帶領南投員警。
*******************自由時報2008年6月11日 星期三
檢方向地院聲請羈押
南投分局南投派出所昨瀰漫低氣壓,所長賴俊銘指出,煙毒專案小組早在去年9月即解編,相信絕大多數同仁的操守。縣警局督察長王鴻烈強調,一切依法辦理,若員警被法官裁定收押,將予以停職,若獲交保,則靜待司法調查。
檢方掌握至少8名煙毒犯遭涉案員警予取予求,從監聽內容發現,有毒犯不堪長期被控制,揚言要抖出弊端,卻有涉案員警為安撫這些毒犯,竟從其他毒犯處強取毒品給這些毒犯吸食。
縣警局:相信多數同仁操守
檢方發現,涉案員警不僅收賄縱放、搜索毒犯住處,還持槍恐嚇強索毒犯財物、毒品,大膽、惡劣的行徑,令檢方氣憤到看不下去,但仍按兵不動,經詳查受害者供詞,在警察節前夕將不法員警一網打盡,也算是替警方清理門戶。
檢稱替警方清理門戶
這起員警貪瀆弊案在警察節前夕爆發,讓南投警方深感尷尬與羞愧,尤其是涉案警員吳岳朋今年初才因辦案績效優良,獲得調升仁愛警分局警備隊小隊長,如今涉及醜聞,令警方顏面無光。
全案爆發於今年4月間草屯分局偵辦一起情侶涉嫌毒品案,毒犯向偵查隊員哀求不要辦他們遭拒,嫌犯透露以前被警方抓到都可以不要辦,說詞引起警員高度重視。
縣警局督察室借提這對販毒鴛鴦訊問。毒犯供稱,今年2月間曾因煙毒案被南投派出所查獲,當時即把20萬元交給綽號「阿科」等員警,後來就沒事。
督察室拿出員警照片讓毒犯指認,被點名有陳志科、洪守忠、陳智鑌、許世明以及吳岳朋(吳員已調仁愛分局)涉案,督察室陸續約談5涉案員警,員警均否認索賄,全案函送檢方偵辦。
檢方於昨日上午7時許發動搜索,檢調兵分多路搜索南投、仁愛警分局及涉案員警住處,有涉案員警的住處被搜出疑為煙毒犯所有的珠寶、金飾,檢警將追查來源。
檢調昨日下午借提6名煙毒犯查證,查出5名員警從93年間至今總計涉及10餘起不法案件,有涉案員警利用2名煙毒犯做人頭,向銀行申辦3張現金卡,領得9萬元現金花用。
另有毒犯指控涉案員警拿毒品給煙毒犯吸食,再透過煙毒犯來調查其他煙毒犯的犯行,做為辦案績效。檢方隨即複訊涉案員警,惟員警均矢口否認涉案。
*******************自由時報 2009/10/16
緝毒索財 投警重判18年
〔記者謝介裕/南投報導〕南投分局南投派出所員警陳志科等3人,從94年起涉嫌利用查緝毒蟲機會,違法搜索並向毒販強索財物,南投地方法院15日審結,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陳志科18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吳岳朋10年6月,褫奪公權4年、許世明4年6月,褫奪公權2年,其中陳志科續押,吳岳朋獲80萬元交保,另同案被告員警洪守忠,因在押期間病逝,法院依法諭知不受理。
吳岳朋、許世明交保
該案係檢方於去年6月間展開偵辦,當時涉案的陳志科(39歲)、吳岳朋(41歲)及許世明(38歲)等3人,經檢方偵訊後,均遭法院裁定收押,也被停職,惟隨著案情逐漸明朗化,繼許世明獲交保後,昨院方審結後,也裁定吳岳朋80萬元交保,僅剩陳志科1人續押。
判決書指出,被告員警陳志科從94年間起,涉嫌將查獲的海洛因、安非他命等毒品轉讓給部分毒販,從中牟利,吳岳朋及許世明2人得知後,非但未依法舉發及偵辦,竟與陳某同流合污。
主嫌陳志科續押
判決書說,從94年間迄去年6月間遭檢方偵辦以來,陳志科3人利用毒品人口畏懼查緝的心理,藉職務之便強占被害人財物包括項鍊、戒指、翡翠等金飾及珠寶,若被害人不從,便假警察職權違法搜索搜刮有價值的物品,包括手機、數位相機、現金等,儘管3人偵訊期間,對公訴檢察官所提的指控多半否認,也希望司法能還其清白,惟法官不採信,昨審結判處3人有罪。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