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8日 星期六

太極門告侯寬仁(濫權起訴)及史越生(做偽證)今9/17開庭.追蹤.


 


司法濫判多少事.荒塚滿山草沒了


告官運動如(博盃).....莫叫喚來(濫權不起訴)的官官相衛.


*史越生--國稅局審核員


太極門告侯寬仁(濫權起訴)及史越生(做偽證)今9/17開庭.追蹤.    2010-09-17 【中廣新聞】     



    太極門負責人洪石和涉嫌詐欺、逃漏稅案,在獲判無罪定讞之後,弟子代為控告當時承辦檢察官侯寬仁濫權起訴,國稅局審核員史越生做偽證。今天台北地檢署召開偵查庭,太極門弟子動員前往抗議,要求檢方嚴懲侯寬仁和史越生,還給他們一個公道。


    纏訟多年的太極門案,在獲判無罪確定之後,太極門弟子憤而控告當時起訴的檢察官侯寬仁,涉嫌濫權、洩密以及誹謗。至於當時作證的國稅局審核員史越生,也因為涉嫌偽證挨告。


    台北地檢署受理之後,上午開庭調查,太極門弟子特別前往關心偵辦進度,同時表達抗議。太極門弟子對於當年侯寬仁的起訴,甚至道館遭到國稅局查封,感到不滿。弟子王麗香說得激動處,不禁又哽咽起來。


    太極門方面表示,這次前來抗議,希望檢方還給他們公道,嚴懲侯寬仁和史越生


.......8655日侯寬仁接受TVBS電視台新聞百分百節目李四端專訪。令全體譁然的是侯寬仁的回答:「我從他眼神裡面看到一絲,閃過一絲的陰影,依我們辦案的直覺,就是說,認為他應該有養小鬼這個事情。」.


侯寬仁檢察官當年帶著大批媒體辦案,不僅讓台灣鬼魅話題當道,也傳到國外變成一則台灣笑話與醜聞,很多人還不知道原來侯寬仁辦案品質的草率粗糙。........


檢察官違法濫權 殘害無辜.....政府不該向人民交代?

「冤啊!」一聲仰天長嘯、劃破天際!古代擊鼓鳴冤的畫面,首度出現台北地方法院。太極門弟子陳調欣、李正文、王麗香、黃日輝等四人,代表上萬的海內外太極門弟子於99年4月30日到台北地方法院按鈴控告檢察官侯寬仁違法濫權、台北市國稅局稅務員史越生配合作偽證誣陷太極門。太極門義務辯護律師蔡富強、蔣瑞琴與蔡靜玫等三人,一致表示侯寬仁身為國家公益代表人,卻涉嫌「刑法第125條濫用職權追訴處罰」、「刑法第132條洩漏國防以外之機密罪」及「刑法第310條誹謗罪」;史越生身為國家公務員卻涉嫌「刑法第168條偽證罪」及「刑法第310條誹謗罪」。蔣瑞琴律師嚴正表示,侯寬仁與史越生利用公權力之執行,殘害無辜百姓,政府不該給人民一個合情、合理、合法的交待嗎?

太極門弟子為什麼要控告侯寬仁?在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擔任義務律師18年、太極門義務辯護律師、本身也是太極門弟子的蔣瑞琴表示:「85年12月19日侯寬仁發動檢警調全省搜索太極門,起訴書所誣指之兩個帳戶,帳戶餘額共為61萬餘元,侯寬仁卻於起訴書中捏造為32億餘元補習班學費,高達二帳戶實際金額的5,245倍,事實上太極門並非補習班,帳戶中也沒有任何一筆補習班學費收入。」

蔣瑞琴表示,侯寬仁原本在媒體上宣稱太極門詐欺,但在偵辦期間發現詐欺罪根本無法成立,竟在起訴前六天,傳訊台北市國稅局稅務員史越生,史越生宣稱「太極門是補習班、老鼠會、幹部有抽成」侯檢察官即在起訴書中引用史越生不實偽證證詞,做為違反稅捐稽徵法及逃漏稅之證據,針對史越生之不實證詞,沒有給掌門人任何說明的機會,就起訴掌門人逃漏稅。事實上,史越生根本沒有到太極門做實質查核,卻配合侯寬仁作偽證誣陷太極門,二人利用職權構陷人民入罪。

監察院自動調查侯寬仁偵辦太極門案涉嫌之違失,於91年提出調查報告,經16位監委簽署,確定侯寬仁起訴書與證據資料存有扞格矛盾,據以提起公訴,不符合證據法則。依法不得提起公訴,該起訴書自始違法無效,卻浪費龐大的司法資源、社會成本。蔣瑞琴表示,侯寬仁在起訴書中將捏造的32億元,一面誣指是詐欺所得,主張應予沒收;一面又誣指為補習班學費收入,移送國稅局課稅並重罰。國稅局在陳總統涉嫌洗錢案中宣稱,要等刑事判決確定後再依判決認定所得性質。但是在本件,國稅局沒有等到刑案判決,也沒有依法、依職責進行任何實質查證,無視所得性質嚴重矛盾,就直接依不法、不實之起訴書及金額,對太極門違法課稅並重罰。蔣瑞琴嚴厲指出,「國稅局從一開始即違反所得稅法第83條之1的規定,沒有經過財政部核准即以間接證明法推計課稅,處分因違反程序要件,自始無效,這是所有稅務資深人員都明知而且經賦稅署副署長許春安所公開表示。且國稅局的違法處分,經過財政部5次撤銷,其仍然依據不實起訴書發單課稅並重罰。甚至行政法院撤銷國稅局原處分後,國稅局未於20日內上訴或於2個月內做成復查決定,依法時效都已屆滿,國稅局卻於撤銷後3年4個月後繼續違法發出稅單」「日前我們出席財政部訴願委員會陳述意見,創下於全體訴願委員前陳述之首例,代理人已說明太極門並非補習班之事實,所有的訴願委員均已了解,將會撤銷全部違法處分,並自為決定」

蔣瑞琴表示:「歷經10年7個月的苦難, 96年7月13日最高法院終於宣判無罪確定,判決無詐欺、無逃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判決並認定『弟子贈與掌門人之敬師禮,既屬贈與性質,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7款屬免稅所得』,『弟子間統一購買練功服等代辦品,由師兄姊代辦,並非營利販售。』,所有遭羈押之被告等4人亦均獲准冤獄賠償,甚至創下台灣矚目性案件無更審記錄的前例!」

歷任財政首長包括前財政部部長顏慶章、林全及前財政部次長王榮周、王得山亦均表示刑案無罪,課稅處分就會撤銷,而依行政法院判例、財政部93年9月29日台財訴字第09313512360號函釋,以及財政部5次撤銷80~85年度綜合所得稅之撤銷意旨,國稅局應主動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之規定,儘速依法撤銷全部稅務案件課稅處分。

「但是因為侯寬仁的違法起訴,造成國稅局的違法課稅,衍生出10餘件稅務案件,經過19次復查決定,25次訴願決定,歷經277位訴願委員,172位法官審理都還沒辦法解決,浪費無數的司法資源、行政資源及社會成本,連師父、師母的資產也一直被禁止處分到現在。」蔣瑞琴無限感慨,太極門這麼大的團體,有很多義務辯護的律師和會計師,都還無法解決,一般老百姓碰到這樣的迫害,簡直是求助無門,甚至要家破人亡。

曾在台北地方法院擔任書記官,亦為太極門義務辯護律師的蔡靜玫,她對於偵查過程中,書記官不得不依檢察官指示記載筆錄,有著親身經驗的無奈,她表示「太極門冤案絕對不是個案,侯寬仁承辦周人蔘電玩案時,一舉起訴197人,包含30多名官警,審理過程中,院方竟發現多起偵辦過程的程序瑕疵,最嚴重的部分,就是典型常用的『押人取供』,甚至有疑似偽造文書,出現同一枚指印兩頁前後無法對齊的不連貫拼湊筆錄。現在10幾名警官都被判無罪,但是大好前程已經全毀了。」

蔡靜玫以另一監察院調查中的雲林土庫廢土棄置場弊案為例,侯寬仁偵訊被告張隆生之筆錄與錄音內容嚴重不符,法院最後撤銷該訊問的證據力。侯寬仁偵辦前立委羅福助涉嫌汐止農會超貸弊案時,也有證人在做完筆錄後,立即跑到北院新店公證處公證,表示「剛才偵訊筆錄都是不實,是遭檢察官強暴脅迫做的。」還把公證文件提交法院,駁斥筆錄真實性。蔡靜玫表示侯寬仁一而再、再而三的製作不實筆錄,簡直堪稱偽造筆錄的慣性累犯,包括在馬英九總統的特別費案,侯寬仁偽造筆錄,被馬英九一狀告到法院。而他所承辦的其他首長特別費案,其中侯寬仁根本就沒有偵訊過前副總統呂秀蓮,呂前副總統連訊問都沒有,於任內就被起訴了,其他被侯寬仁起訴的還有前行政院長游錫堃和前總統府祕書長陳唐山,但對於當時搭檔參選總統副總統的前高雄市長謝長廷和前行政院長蘇貞昌,侯寬仁卻給予不起訴處分,而遭人抨擊起訴標準不一,政治力介入。另其起訴前中央評議委員張俊宏掏空全民電通公司之背信案,亦遭指控係政治對手羅織罪名。蔡靜玫沈痛的說,舉一明萬,侯寬仁於個案的濫權違法,所迫害的絕對不只是個案的苦主,而是危害整個國家的體制,賠上的是整個司法的威信。

「我們要告侯寬仁早就可以告了!」蔡靜玫表示這麼多年後,侯寬仁還是一點反省都沒有,還在媒體上公然說謊,說監察院當初只有一個委員調查,批評監察院調查不公,事實上當初是由3位委員自動調查,並透過聯席會議其他13位委員,總共16位委員共同決議,並不是只有一個委員調查。

太極門案件義務辯護律師蔡富強律師本身在太極門已練功十餘年,他個人從師父的身教與言教中,體會到師父一心為世人、為國家好。蔡富強提到2001年師父主動召集,在台灣主辦聯合國NGO世界公民大會,有50餘國代表共襄盛舉;1999年921大地震之後,太極門在4天內舉辦「祈天大典」暨「世界之愛 祈福之夜」晚會,凝聚官方、民間、各宗教及各國使節近四萬人,結合世界各大宗教,一起為台灣因921地震破碎的家庭,以及世界各地發生之災難及世人祈福,發揮安定社會的力量。今年4月1日也舉辦「世界公民人權高峰會」,截至今日線上收錄文章已超過37000篇,全球已157國、超過9000個機關團體、10000則以上賀函與墨寶共襄盛舉。本身也參與多次國際文化交流活動的蔡富強,他說,師父透過文化交流方式,拓展國民外交等等,許多國家做不到的事,需要民間團體一起來努力的,太極門都義不容辭、當仁不讓。

蔡富強提到馬英九總統就職二周年發表「六國論」,其一即是「文化興國,以文化發揚台灣優勢。」他表示,太極門是一個氣功武術修行門派,一直以來對弘揚中華文化不遺餘力,自動自發且出錢出力,對這樣的公益文化義工團體,侯寬仁在偵查過程中,竟以幾乎抄家滅門的重大濫權違法手段,侵害太極門掌門人夫婦及弟子的自由權、財產權、名譽權及集會結社之自由,造成人權的嚴重侵害。蔡富強認為「徒法不足以自行,司法的進步,光靠修法還不夠,公務員需要具有人權思維,尤其是司法官。」他提到律師同道、依法行政的執法人員大都感嘆,司法已死!蔡富強說,這不見得是法令的問題,陳長文條款就是最好的証明,陳長文律師也覺得沒有修法的必要,只要公務人員依法行政,就能解決問題。他強調,太極門案只是冰山一角,也是台灣司法人權上非常重要的案子,法務部應整個體制做檢討,以防檢察官濫權過度,侵害人權。

一個民主法治的社會,國家,為人民而存在;法律,為保護人民而存在。一個濫權違法的檢察官一再濫用公權力,侵害人權,因個人的錯誤,有多少人賠上清白的一生,甚至妻離子散,家破人亡,其造成司法資源的虛耗、社會的對立動盪,更是無法彌補。台灣歷經幾十年努力的民主成果,豈容少數濫權違法檢察官與公務員而毀於一旦?台灣歷經228事件,死亡上萬人,好不容易種族融和並建立紀念碑及紀念公園,據中華人權協會蘇友辰副理事長表示該事件賠償金額已高達190億,另於立委朱鳳芝所舉辦之冤賠記者會,其表示地方法院從民國88年到97年10年間,獲冤獄賠償者共有5,435人,共計發出超過46億8千多萬冤獄賠償金,都是全民買單,卻從來沒有任何一位執法人員被求償!太極門師徒不忍收下四筆共184萬元全民辛苦納稅的血汗錢,太極門弟子將陪伴朱鳳芝委員、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李永然律師及副理事長蘇友辰律師,分別將冤獄賠償金捐贈給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籌備處」、監察院「人權保障委員會」、司法院、法務部推動「人權大步走計劃」專案,除了鼓勵政府落實人權,更要提醒執法者,金錢永遠也無法彌補受冤屈者及其家人身心所受之嚴重創傷及名譽之損害!如太極門被告之一陳調欣於冤獄賠償記者會上沉痛表示:「對失職的司法人員,政府一定要有所交代。」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