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2日 星期一

江國慶案.(北部地方軍事法院)宣判無罪.可望獲賠近億元(由人民買單).全案確定沒有(加害人)?只有受害者!!無語問蒼天...

江國慶照片


一榻糊塗..還是那些官..由人民買單.


十五年一場誤會而已?官官繼續當.通通沒事囉...準備:關門放狗.


除惡未見.賊子不懼.小賊觀望.司法改革從來是呼口號...



* 由(北部地方軍事法院)宣判無罪.就是無罪定讞了嗎??


* (國防部何其主動?幫申國賠.)上午已主動透過管道與江家取得聯繫,將說明流程及應準備的資料。


* 軍事法庭.為何採用「刑事補償法」??


* 3萬多字的判決書,也將全文刊載至青年日報、行政院公報與軍法專刊。


* 監委 馬以工說,當初江國慶案審理過程,許榮洲曾自白犯案,軍方卻用誣告罪處理,是否刻意縱放許榮洲、有沒有行政瑕疵,監察院仍持續調查。


* 監委 楊美鈴說,江案更一審的法官與原審法官一模一樣,「同一套人馬,只是掛在不同審級」,相當可笑。


* 司法院估計,江家(若)聲請刑事補償,最高可獲償新台幣9282萬元。江家都還沒聲請?司法院就先算好錢及著要給了..怪現象(不知是那一個人).


【2011/09/13 中央社、聯合新聞網】



15年前謝姓女童遭性侵命案,軍事法庭今天宣判江國慶無罪,軍方不得再上訴,家屬可申請近億元的賠償金。

民國八十五年空軍作戰司令部發生震驚社會的女童遭性侵命案,涉嫌士兵江國慶遭軍方速審速決後槍決。去年檢警查出兇手另有其人,全案大逆轉,上午北部地方軍事法庭宣判,判決江國慶無罪,同時家屬也可以依「刑事補償法」,申請近億元的賠償金。

【中央社╱台北13日電】國防部今天表示,北部地方軍事法院依法定程序,針對空軍士兵江國慶案再審後,已於上午9時宣判,判決江國慶無罪。

國防部另表示,江國慶案宣判後即告確定,將全力協助江家辦理刑事補償事宜。

民國85年間,空軍作戰司令部發生女童姦殺案,遭控犯案的江國慶被軍方槍決。監察委員發現江國慶當年遭刑求,去年全案重啟調查,檢方認為江國慶疑遭錯殺,今年初逮捕、收押許姓嫌疑人。

【聯合晚報╱記者楊德宜/即時報導】 江國慶冤死案今天經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獲判無罪,軍事法庭發言人蕭明雄說,由於判決被告已死,本案依法不得上訴,委任律師黃達元說,與原本預期相符,「公道來得太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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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案再審 江國慶無罪定讞


中廣  日期:2011/09/13



轟動一時的空軍作戰司令部女童命案,當時遭到槍決的江國慶被證明遭到冤殺,國防部北部軍事法院今天再審本案,作出無罪判決,江國慶無罪定讞,國防部將協助江家辦理刑事補償,估計江家可以領到上億元的補償(繆宇綸報導)



發生在民國八十五年的空軍作戰司令部女童命案,當時遭槍決的江國慶事後被證明遭到冤殺,軍法機關將全案重新再審,北部地方軍事法院上午判決江國慶無罪。判決書中指出,本案當時查獲的疑似染有女童血跡衛生紙,無法作為證明江國慶行兇的補強證據,江國慶辯護人認為扣案的兇刀不能證明是本案的凶器,判決書也認為可以採信,國防部軍法司審判事務處副處長沈世偉上校說『至於自白的部分,他的自白和犯罪情節有一些出入,自白的真實性不容易採信,再來就是在當初偵訊的過程中,可能形成一些「壓力的氣氛」,使自白的任意性可能也有問題......』



此外,現場發現一枚掌紋,這枚掌紋被證明是另外一名被告許榮洲,而不是江國慶的掌紋,綜合這些理由,合議庭最後判決江國慶無罪。依據刑事訴訟法規定,本案雖然只是地區軍事法院判決,但是就是確定判決,江國慶無罪定讞,國防部將協助江國慶家屬,辦理後續的刑事補償事宜,估計江家可以獲得上億的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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