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9日 星期四

陳哲男案鬧翻 法官請辭(崔玲琦、陳恆寬)申請調離(曾德水)合議庭:吳玲華律師






            
 


邱毅還質疑,曾德水曾任法官的妻子吳玲華在停職轉任律師後,可能與陳哲男的律師,有所勾結。(


陳哲男案鬧翻 法官請辭


*承審法官(崔玲琦)、陪席法官(陳恆寬)


       前總統府副祕書長陳哲男司法黃牛案更一審刑度驟減,除外界重批,也引爆合議庭矛盾。承審法官崔玲琦、陪席法官陳恆寬,今天請調離開審判長曾德水合議庭獲准,陳恆寬更請辭法官。

台灣高等法院召開事務分配會議,通過崔、陳2人調離曾德水合議庭的申請,陳恆寬更在今天向高院院長黃水通和司法院請辭法官一職,但未獲司法院代理院長謝在全同意。

更一審判決將陳哲男由12年驟減為7個月後,輿論譁然,連日來各方對合議庭的批評不斷;但據了解,更一審合議庭對陳哲男案意見嚴重分歧,審判長曾德水和崔玲琦、陳恆寬2人見解南轅北轍。

曾德水堅持應依普通詐欺輕判陳哲男,但陳恆寬自始至終認定,陳哲男身為府副祕書長扮司法黃牛,已形同公然「以行政職務指揮司法體系」,本就應該依法從重量刑,但因曾德水作風強硬,甚至表示將一肩扛起輿論責任,最終以2票對1票妥協,作成判決。

據了解,由於審判長堅持不採承審、陪席法官見解,案件27日宣判後,崔玲琦和陳恆寬隨即就向高院申請調庭,陳恆寬更因無法認同判決結果、承受社會輿論質疑司法公信力,請辭法官。

有法官為崔玲琦、陳恆寬抱屈。高院人士指出,合議庭評議雖為「多數決」,但因高院合議庭法官期數落差大,且法界學長、學弟制嚴格,資淺法官難免因壓力屈服,承審該案的崔玲琦去年才從一審調至二審,法訓所31期的陳恆寬,期別也與15期的曾德水差一大截,評議過程中,2人應承受不小壓力。990729


3 則留言:

  1. 陳恆寬好樣的
    我猜合議庭應該就是他投下反對票,另一位大概是在壓力下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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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曾德水可能也有收受好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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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個人想法是, 假如今天我當法官, 當年法律系學長學弟等等...畢業都當律師或司法官了.
    同學當律師也要吃飯阿. 如果法官都按法條和經驗法則判案, 試問這樣還有誰還要花大錢請大律師? 中國幾千年的文化最愛講情理法(金愛樵), 這種司法官真的不用淘汰嗎?
    所以民眾印象就是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以上請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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