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監受刑人中.約有三分之一為毒品犯.九十七年底在監受刑人52,708人,在監服刑之毒品犯達20,933人、占39.7﹪.
*毒品犯罪人數、件數及再犯率大幅攀升,無法有效遏阻毒品犯罪.
毒品犯罪問題反而惡化:
*九十三年新收偵查毒品案件施用者(含兼施用)63,281件.
*經查九十四年至九十七年新收偵查毒品案件施用者(含兼施用)件數分別為79,076件、67,944件、76,838件及74,096件,毒品施用者件數及比率不降反增.
毒品犯罪人口有逐年增加之趨勢:
*九十三年毒品裁判確定案件有罪人數14,640.
*經查九十四年至九十七年毒品裁判確定案件有罪人數分別為22,540人、24,545人、27,199人及41,120人,九十七年較九十三年增加26,480人,增加比率竟高達180.9﹪.
吸毒再犯率反而增加19.3﹪
*九十三年毒品案件裁判確定有罪人數為14,640人,具毒品前科為9,903人,再犯率為67.6﹪
*九十七年毒品案件裁判確定有罪人數為41,120人,具毒品前科為35,732人,再犯率86.9﹪.
*每年新入監受刑人中約有三分之一為毒品犯,施用者約佔九成;監獄收容之受刑人中有四成為因毒品犯罪而新入監服刑者。以九十七年為例,新入監受刑人為48,234人,其中毒品犯人數為14,492人、占30.0﹪,施用者為12,623人、占87.1﹪;九十七年底在監受刑人52,708人,在監服刑之毒品犯達20,933人、占39.7﹪.
*九十七年毒品案件起訴人數47,469人、裁判確定有罪人數41,120人.新入監之毒品犯觀察14,492人.
顯示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成效未能有效彰顯:
以八十九年至九十七年受觀察勒戒人經判定無繼續施用毒品傾向獲不起訴處分者計有99,505人中,其中再犯施用毒品罪,被移送地檢署偵辦者39,291人,比率39.5﹪(詳表9)。又八十七年至九十七年受戒治人出戒治所計96,986人,出所後再犯者58,480人,再犯比率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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