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7日 星期四

三重 陸籍妻子(王碧紅)為速取身份證.竟謊報家暴14次.多次聲請保護令--這邊法官很好騙.法扶會亂幫忙.

 


                                                         上圖 為先生的大姐被陸妻推倒的受傷照片


這邊的法官很好騙.


台夫控陸妻!為身分證誣告家暴14次TVBS  




陸籍配偶家庭再度爆發糾紛!家住三重的陳先生指控,大陸籍配偶10年來不僅完全不做家事,還為了拿身分證,動手毆打他和母親,甚至謊稱被家暴告遍夫家的親友。面對夫家的控訴,這名陸籍配偶則是聲淚俱下的否認,說丈夫有打人惡習,自己已經在婚姻中忍耐了10多年。



拿出大姐被推倒受傷照片,臀部手臂全是大片瘀青,陳先生哽咽指控大陸籍妻子不斷傷害家人,卻謊稱是自己被家暴,把全家人都告上法院。


當事人陳先生:「一天到晚說我是家暴的家庭,我們全家對他怎樣虐待什麼的。」陳先生姪女:「就拿衣架打阿嬤,阿嬤不跟她和解,她就反告阿嬤也打她。」


打婆婆、推大姑還告丈夫性侵害,大陸籍配偶被夫家形容成驚世媳婦!但她面無表情,堅稱丈夫和夫家的人都有暴力傾向。大陸籍配偶王小姐:「會打我頭部的地方,然後後面腫,前面腫,這邊也腫起來,最嚴重是中間,婆婆也打我啊。」記者:「用手打妳的頭?」王小姐:「對。」


各執一辭,也不願正眼看對方。但夫家砲口一致,指控陸籍配偶靠著謊稱家暴取得工作證後,現在還想拿身分證,6年來才會控告夫家家暴多達14次。


因為除了丈夫低收入、高齡或傷殘,陸籍配偶遭到家暴就可以申請工作證。只是98年後已經取消,有依親證就能工作。而申請身分證更是得依序申請居留證、長期居留,至少得等7年才能定居取得,前提就是要夫家當保證人。


否則就得家暴保護令才能由第三人作保,而這一點,陸籍配偶和夫家倒是認知相同。大姑陳小姐:「她說我們這邊法官很好騙,說我們3個壓著她打,在法官面前她都敢講這種話啦。」


陳先生姪女:「拿不到家暴令啊,所以她就製造一些紛爭口角。」


王小姐:「去年身分證要拿了,(婆婆)不讓我拿身分證。」


14起家暴和傷害案件,雙方互有輸贏,保護令好幾張,只是不管結局如何,一家人共住一棟樓卻形同陌路,傷害最大的還是無辜的小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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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配告家暴 夫控法服會亂幫忙     2010-10-07 【中廣新聞】


    一名家住台北縣三重的陳先生,今天找上民進黨立委黃偉哲陳情並召開記者會,指控他的大陸籍配偶王姓女子多次在法律服務基金的幫忙下,誣告夫家親戚多達十四次,更有多人因此留下傷害前科,王姓女子並設下200萬及帶走小孩的離婚條件,讓陳先生想離婚離不成,因此批評法服會是在浪費司法資源。司法院行政廳則表示法服會在接扶助案時都有審查。 ????


    陳先生指控,他的王姓大陸配偶,嫁進門後不但不做家事,侍奉婆婆,甚至動手毆打丈夫、婆婆及大姑,卻謊稱遭到他們家暴,王姓女子並在法服會的幫助下,六年來告了夫家上下共十四次,陳先生並說,自己原本一生清白,卻因為過去聽信法服會律師認罪和解的建議,留下前科,讓他現在就算想離婚,也必須要先答應王姓女子的多項要求。


    對於陳先生的批評,司法院行政廳黃麒倫副廳長表示,法服會在接扶助案時都有審查,一定不能明顯沒有理由,因此並非王姓女子的申請案,都有獲得許可。


    另一方面,陳先生也指控,他的妻子曾經教兒子要去推阿嬤,內政部兒童局主任秘書陳坤皇則表示,如果有父母要求兒少做出不當行為,可以依照兒少法做出處罰,必要時,更可以對案件中的兒少進行安置。


    


控陸籍配偶家暴 丈夫反被告!


華視  日期:2010/10/07



一位陳先生向立委陳情,他說他結婚十一年的大陸籍配偶經常動手打他,連高齡84歲的老母親也一起打,不過妻子卻以自殘的方式,反控被先生家暴而且還獲得勝訴,老母親今天含淚喊冤,控訴媳婦不孝,只是面對指控媳婦全盤否認。



滿頭白髮,行動不方便的陳阿媽,一談到媳婦王女士氣到淚流滿面,指控媳婦對她施暴,坐在一旁是陳先生的大姐,原本幫忙協調紛爭,沒想到也被打,透過照片陳大姐的屁股、大腿、手臂通通被打到大片淤清,陳先生指控太太對他和家人動粗,還惡人先告狀提出家暴訴訟



個頭嬌小的陸籍配偶王女士否認對於陳先生和婆婆施暴,夫妻倆各說各話,兩人結婚十一年育有兩個小孩,現在連離婚都有困難,雖然清官難斷家務事,但是陸籍配偶王女士不斷透過訴訟取得法律保護傘的做法,似乎也突顯出台灣法令上的台灣人保護不周延的缺失。


這邊的法官很好騙.


   http://video.chinatimes.com/video-cate-cnt.aspx?cid=1&nid=39742


中天新聞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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