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8日 星期五

台灣法官的水準-楊炳禎連招妓都有堂皇的理由(想生子+妓女專業治療勃起).矯辯真的可以任意判人生死.司法悲哀!

 自由心證的真相.招妓勝過看醫生.

法官-楊炳禎召妓 牽拖「想生子」及委專業妓女治勃起?


中時  日期:2010/10/08




監院昨日通過對前高院法官楊炳禎的彈劾案,不過查案監委沈美真表示,楊炳禎接受約詢時雖態度誠懇,但許多談話仍避重就輕,甚至言詞邏輯不清,讓約詢的監委摸不著頭緒。例如楊炳禎雖坦承召妓,卻辯稱自己的高血壓病症造成勃起障礙,年過半百且已育有一子的他,竟還說是為了想再生小孩,才想召妓,看能否改善勃起功能。



楊炳禎接受約詢時,先坦承自己從九十五年起,除了生病住院前後時期,平均二個月召妓一次。不過根據法務部監聽,楊炳禎每周約召妓二次,算起來二個月應該約召妓十六次,頻率遠高於他自稱的一次;但他又辯稱被監聽五年,「很難有人被用放大鏡檢視而沒有瑕疵。」



對於上班時間召妓,楊炳禎表示自己確實曾在上班時間召妓,不過他卻辯稱法官是「包工制」,自己習慣提早到院,再將案卷帶回家熬夜寫判決,而中午及下午時間常「體力不支」,屬「休息」空檔。但據檢調提供的資料,他兩度在上班日的下午時間召妓,都是前往飯店「休息」。


台灣法官的水準-楊炳禎連招妓都有堂皇的理由(想生子+妓女專業治療勃起).矯辯可以任意判人生死.司法悲哀!


涉及貪污收賄遭停職的高等法院法官楊炳禎,繼前天被爆是高檔應召站常客後,監察院昨以楊多年來有召妓行為,並在上班時間召妓,長期經營古董交易買賣,且經常賭博,甚至不顧法官身分與被告共賭為由彈劾楊,並移送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成為此波「正己專案」司法風紀案中首位被彈劾法官。


大快人心


一名高院法官昨驚呼:「太快了吧!」另名法官則認為:「楊炳禎被移送監院的事證很明確,這種速度不意外。」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則質疑,監院有點「脫褲子放屁」,挑了最簡單的事情做,「如果等到所有案情都查清楚,跟在檢察官屁股後面開槍,幹嘛要有監察院?」查案監委黃煌雄說,該案由高等法院移送,調查一個多月,並非因媒體報導才彈劾。



自爆財產約三億元


查案監委沈美真昨披露,楊炳禎經常賭博,楊在約詢時坦承多次到友人住處打麻將,有時一周二次,有時一兩個月一次,以五百至三千元為底,輸贏在一萬多元左右。楊並坦承與涉嫌台北市工務局瀝青弊案的北巿前議員許富男打過三、四次麻將;楊雖辯稱許的案件不是他審理,但當時許仍有案在身,尚未審判,已明顯違法失職。
沈美真說,楊炳禎坦言:「財產約為三億元,財富增加是因長期在古董的研究經營所累積。」楊強調自已花很多時間研究古董的歷史、整理古董,今年七月將部分收藏以兩億五千元價格,簽約賣給徐姓台商。沈說:「他(楊炳禎)如果不是法官,會是很成功的商人!」
沈美真說,楊炳禎也坦承從二○○六年起,除生病住院前後時期,平均兩個月召妓一次,也確曾在上班時間召妓;最近一次是今年五至七月間,在北巿金山南路星辰飯店等地。檢調通訊監察譯文也指出,楊於二○○七年八月及十一月下午上班時間,分別打電話召妓,聯繫花名「甜甜」與「娃娃」的應召女子,均無請假紀錄。楊解釋召妓是因有勃起障礙,「現在只有一個小孩,還想要有其他小孩。」楊還辯稱法官是「包工制」,他習慣提早到法院並將卷宗帶回家熬夜寫判決,「中午及下午因體力不支,屬休息空檔。」



兩百萬退俸恐不保


監院痛批,楊炳禎的行為有違「法官守則」、「法官社交及理財自律事項」、《公務員服務法》,嚴重傷害司法人員端正崇高形象,破壞人民對司法的信賴至鉅。《蘋果》昨聯繫不上楊,無法得知反應。
公懲會收到彈劾公文後,由三名委員先了解內容,並給楊炳禎申辯機會,之後公懲會將依違規情節判斷,可做出撤職、休職、降級、減俸、記過、申誡等處分,最重是撤職,可能讓現年五十七歲、打算提前退休的楊炳禎,損失約兩百萬元退休金。



楊炳禎小檔案


★年齡:57歲
★婚姻:已婚
★學歷:台灣大學法律碩士
★經歷:
*司法官訓練所16期結業
*板橋地院法官
*台中地院法官
*台灣高等法院法官
★興趣:
*蒐集古董銅爐,曾在故宮博物院和歷史博物館展出,並出版收藏品畫冊
*打麻將
★財產:約3億元,包括台北市仁愛鴻禧兩戶豪宅,市價高達1億2000萬元;申報擁有3500多萬元古董,市價可能超過上億元,還有台北、台中5筆土地
★監院彈劾理由:
*自2006年起平均約2個月召妓1次,多次利用上班時間召妓
*長期經營古董交易買賣
*經常賭博,多次到友人住處打麻將,以500至3000元為底,輸贏在1萬多元左右,並與有案在身的北巿前議員許富男打麻將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斷頭台與葵花寶典.揮刀自宮.



1 則留言:

  1. 召妓在台灣並不違法 鄭姓音樂人一次召三個也沒違法呀! 只是這位法官如果利用了上班時間 那就有違職守 但公務人員利用上班時間打電動上網看A圖的屢見不鮮
    撇開社會輿論給法官的超高道德標準不說 這位法官的觸法程度 似乎是和上列的公務員差不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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