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警察局巡官謝政利(左圖)曾因逮捕殺警歹徒,事蹟被拍成電視影集「天眼」,卻因販毒及包庇毒犯,昨被判刑卅年,警員李澤宜(右圖)判廿年。
*牽連起訴,包括警員 蘇一星、王俊傑、解建雄、李澤宜
*曾耀熙被控於筆錄中隱匿查獲大麻,觸犯偽造公文書罪。
竹警緝毒貪瀆案 警官謝政利判刑卅年 2010-03-17 【中廣新聞】
新竹市警局警官謝政利等七人,被控長期接受賄賂、包庇毒蟲、侵占毒品,並利用餵養線民。全案新竹地院審理終結,謝政利被控販賣一級毒品海洛因達16件,但法官審酌被告在偵查中坦承犯行,因而判刑卅年。而警員李澤宜依貪污、轉讓毒品等11條罪判刑廿年。警員蘇一星貪污判刑4年、偵查佐曾耀熙偽造文書判刑一年四個月。其餘三名官警則是罪證不足獲判無罪。
據了解,這起警界查緝毒品牽扯出的弊案,新竹市警察局共有七名官警涉入,並遭檢察官提起公訴,而同案的毒虫也多達十多人涉案。全案新竹地院審理終結,前第一分局警官偵查員謝政利,除了貪污罪之外,還被控十六件的販賣毒品海洛因,如果以一罪一罰論處,謝政利光是販毒加起來就兩百四十年,不過法官審酌被告偵查中自白,因而判處卅年的徒刑。
另一名在押警員李澤宜,則是被控貪污、轉讓毒品等十一件罪名,判刑廿年。至於警員蘇一星貪污罪判刑四年、偵查佐曾耀熙則因偽造文書判刑一年四個月。至於準警官吳源慶、警員王俊傑和解建雄,則因罪證不足,獲判無罪。
這起合併審理的多件毒品和警界貪瀆弊案,也被列為被告的十多名毒品人口當中,被控賄賂警官並販毒的被告范清祥,判刑廿二年刑期最重,其餘毒品人口則是判處一年兩個月到兩個月不等的徒刑。
而新竹市警局則是依法將判刑一年四個月的偵查佐曾耀熙予以停職,至於被判重刑仍在押的謝政利和李哲誼,則是因羈押之前就依法停職。
扣毒賣線民 警重判31年
停職中的新竹市警局第一分局偵查隊警官謝政利,被控侵占扣押毒品轉賣線民案,昨天新竹地院審理終結,謝政利被重判有期徒刑31年,同案被告警員李澤宜被判20年,參與偽造文書的警員蘇一星、偵查佐曾耀熙分別判處4年、1年4月徒刑,警員王俊傑、解建雄則無罪。
新竹地檢署起訴書指控,謝政利利用緝毒之便,分別向2名毒犯索賄10萬元,將販毒嫌犯改以吸毒犯行縱放,再收為線民,扣得的毒品則藏起一部分轉賣得利,一部分用來養線民。
第三分局南門派出所警員李澤宜查獲1兩重海洛因,只送出0.34公克的紀錄報告,並轉讓毒品給線民,還洩漏緝毒專案機密給毒犯。蘇一星則是被控與謝政利共同侵占、持有、包庇毒品,曾耀熙被控於筆錄中隱匿查獲大麻,觸犯偽造公文書罪。
4警涉貪汙罪 1人重判30年 2010-03-17 中國時報
已遭停職處分並在押的新竹市警一分局前偵查員謝政利等六名官警,因涉嫌長期接受毒蟲賄賂、包庇毒蟲、調包尿液,並侵占毒品買賣販毒。新竹地院四日宣判,判處謝政利、李澤宜等四人卅年有期徒刑不等,警員解建雄、王俊傑因證據不足獲判無罪。
原任職新竹市警一分局的偵查員謝政利(四十三歲),涉嫌於九十七年六月間起,多次利用查緝毒品案件的職務之便,向被查獲的毒蟲每次索賄十至十五萬元不等金額,包庇毒犯。
檢察官偵查時發現,謝員多次與一分局員警蘇一星(卅八歲)等同仁共同查緝毒品,並多次索賄、縱放毒蟲,在查獲毒品時也涉嫌侵占毒品。
謝員還利用職務之便,向毒蟲詐稱可以協助調換尿液,向毒犯收取五至十萬元不等賄款。此外謝還涉嫌向毒品大盤商購入海洛因及安非他命,再向熟識毒品人口兜售,以賺取暴利。
新竹地院昨審結全案,將謝政利依貪汙、販毒等罪判處有期徒刑卅年,警員李澤宜依貪污、洩密、轉讓毒品等罪判有期徒刑廿年,警員蘇一星依貪污、包庇毒品等罪判四年,偵查佐曾耀熙偽造文書判一年四月,解建雄、王俊傑因證據不足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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