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昆明照片
台灣是保護「殺人犯」的國家?誰在統治它?
減刑制度--啟人疑竇? 保護殺人權的國家?
廿八歲的陳昆明,七年前犯下殺害劉姓小姊妹的重大命案,儘管手段凶殘,卻因為他被認定自首,加上由檢察官依「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聲請減刑,兩次減刑的結果,讓他在監所服刑六年多就出獄,凸顯減刑條例對治安的不當影響。
法界人士提醒,全國性減刑的實施,固然有給予受刑人更新的機會,但廿二年來,政府先後在七十七、八十和九十六年進行三次減刑條例立法,減刑機率非常高。明年適逢建國百年,屢傳政府又要實施全國性減刑,動輒減刑,容易讓廣大善良百姓受害,陳昆明殺人服刑六年多就出獄,又犯殺人罪,「無異制度殺人」,減刑一定要謹慎。
法界人士指出,以九十六年的罪犯減刑條例為例,當時以紀念解除戒嚴廿年為由,總統陳水扁在九十六年七月四日公布、六日生效,減刑出獄十七天的楊振堂,就在七月廿三日無故徒手打死前台大植病系副教授謝煥儒,當時就引發社會一片譁然,各界更質疑減刑的適當性。
九十二年四月十五日,犯下打死劉姓小姊妹兩條人命的陳昆明,一審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歷經高院五次更審,最後因認定是自首和身體狀況,判刑十二年確定,一度也引起質疑是否輕縱。
沒想到,陳昆明在九十八年判刑確定後,高檢署檢察官以他自首殺人,符合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減刑一半刑度規定聲請減刑,高院去年六月卅日裁定他所犯殺人罪,從十二年減為六年徒刑。
由於他涉案收押,歷經官司纏訟到判決確定發監執行,合計已超過六年,故高院減刑裁定一出,陳昆明馬上就因刑期屆滿出獄,但減刑出獄一年多,又再犯打死林姓女子的殺人罪。法界人士說,不免會令人擔憂動輒實施減刑,對治安容易產生衝擊。
減刑衝擊治安 .法界:無異制度殺人 2010-10-24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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