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老婆一天來請我拿東西給他出差的老公,進門就抱怨:「我那個老公,真不知道為甚麼,他在外面就能把事做得那麼好,大家都說他很優秀,可是一回到家,卻只會煮簡單的飯菜,衣服也都折不好……」
「呃……原諒我說得不中聽,我記得當初妳們來我家送喜餅的時候,我記得他答應妳要好好打拚來養家,而妳也要給他無後顧之憂的……」
「可是……誰知道家事都做不完啊?」
「妳也該替他想想,被公司整番了一整天之後,回家哪來的力氣啊!」
「那……我要他付我當家管的薪水……」
「可是他……的薪水不都是妳在管了嗎,他每個月只有3000元的零用,他……要怎麼給妳薪水呢……」
「啊~我知道了啦,你們男人都一個樣───『爛』……@&%$#!」
唉!幸好不是我作的媒。
另一個朋友有天來找我訴苦:「……我一直盡力當個好男人……有次陪她回娘家,她娘家的人一直在讚美我是個好先生,要她別計較一些小事。沒想到她竟當我的面對他們說:妳們看到他的好,其實只是他的表面,他很懂得包裝自己………」
「不錯了啦,她還沒在你背後到處去廣播,要大家別把你想得太好哪……」另一個朋友立即接話,冷冷說道。
結婚果真是愛情的墳墓?愛,真的有像詩人歌頌的那麼美好?愛,真的存在?
說穿了,一般人嘴上的愛,大都只是小愛,只是「貪」字的緣起。我所說的貪,不是只有金錢物質上的貪,還包含精神上的佔有───「一種虛無的心理狀態」。
夫妻兩人是要同心協力,為的不只是───不要辜負對方的對自己的付出,更要對彼此產生的愛的結晶盡好教、養責任。結婚不是只為了取得性愛的合法性,所謂浪漫也不是成天躺在客廳沙發上,無所適事的泡在一起。
彼此承諾攜手前行時,難免因彼此接受過的家庭教育或心智成熟度影響,有時可能會像龜兔賽跑一般。龜兔本來就不應該一起跑,所以既然要一起跑,兔子就不要嫌烏龜慢,他已經在他的標準範圍內盡力了;當然,烏龜更不能要求兔子停下來和他一樣爬行,因為跑跳是兔子唯一的求生本能。
一個巴掌拍不響,兩個人的結合,一定都有背後的因素存在,可能只是為了性、或求溫飽、或求一個靠山,甚至只是消極的找個伴,只是若把這些因素全用愛字來表達,實在牽強,也低估了愛字的定義。
唉,難怪古人言:清官難斷家務事,因為會「有事」的家庭,彼此之間,至少有一個人腦袋不夠清楚、自我身段太高、又心存那個「貪」念,總把「愛」字高掛嘴邊───真正的愛是不會要求回報,更不需要對方發一張獎狀給你去證明的。
唉!愛情、愛情,多少貪念假汝之名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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