尿液掉包案宣判 警判13年毒蟲3月 聯合報 2010.10.21
雲林縣台西警分局前偵查隊長林文華被控將20萬元面交斗南警分局前偵查佐楊茂賢,要求他將涉嫌吸毒的鄭家豪尿液掉包。昨天雲林地方法院判決林文華等6人1個月到13年不等徒刑。
法院表示,林文華犯後矢口否認,卻無法自圓其說,意圖卸責,判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5年;楊茂賢坦承犯行請辭警職,判有期徒刑7個月,緩刑2年,他昨天表示,尊重司法。
被控牽線的前水林鄉民代表黃永雄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1年6個月;吳寶同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3年,褫奪公權1年;鄭家豪有期徒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林建賀有期徒刑1個月,可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鄭家豪(31歲)96年元旦到KTV消費,再到汽車旅館開跨年轟趴,並出錢請他人代購搖頭丸、K他命供大家吸食。 警方查獲鄭家豪等7人帶回偵訊驗尿時,有5人以未吸毒的洪姓女子尿液混合茶水後交警方化驗,只有鄭家豪用自己尿送驗。
隔天,鄭家豪請朋友吳寶同透過黃永雄,以60萬元請當時的台西分局偵查隊長林文華擺平此事。林文華將偵辦該案的舊部屬楊茂賢約到咖啡館見面,當面交付20萬元要求將鄭家豪尿液掉包。楊茂賢曾面有難色地問:「這樣好嗎?」最後還是收下。隔天用林建賀的尿液和鄭家豪的尿液掉包。
..........舊聞
調包毒蟲尿液 三警涉收賄中國時報 2007.08.22
斗南警分局今年初偵辦一件汽車賓館吸毒轟趴案件,遭檢舉涉嫌收賄六十萬元,將尿液調包。雲林檢、警、調廿一日兵分八路搜索,將居中牽線的台西警分局偵查隊長林文華等三名員警,帶回中機組漏夜偵訊中。
今年元月一日,斗南警方接獲報案,指稱有一名女子被押至某汽車旅館,結果僅發現鄭家豪、黃超柏、呂家捷與張、蕭、洪、龔四名女子共處一室,查獲毒品搖頭丸、K他命,但無女子被押。
鄭家豪等七人被帶回斗南偵查隊偵訊,呂家捷坦承持有搖頭丸,與其他人無關,警方訊問後將呂家捷移送偵辦;鄭家豪等六人採尿送驗結果,沒有毒品反應。
嗣後,雲林縣警局在2007年六月間接獲檢舉,指鄭家豪透過林文華向斗南警方行賄,再將尿液調包;縣警局調查後,發現有異,即主動報請檢方偵辦,檢方發動偵查,本月初聲押鄭家豪、黃超柏、呂家捷獲准。
昨天下午,主任檢察官林文亮指揮下,警、調兵分八路搜索,並將林文華、承辦毒品案件的小隊長林水木、偵查佐林勝協、楊茂賢,及三名關係人帶回偵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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