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必備:憂鬱症門診記錄(先去幾間公家醫院)
*要離婚時.律師會要妳先去取得憂鬱症門診計錄.將妳因為受不了而得憂鬱症的說詞.先取得法官的
同情票.是必要的.因為家事法庭皆女法官.會同情(女人是弱者).不識(最毒婦人心).
*採公家醫院為先(北市以聯合醫院一定要去.將來不必調病歷耗時間).越多家越好.多去數次+數週....
*病歷上或藥單....若是只開安眠藥或只是安定劑較難取信法院.要是對方律師是(專打離婚官司的).也會
被識破.所以無論如何要醫生(盧)到他開憂鬱症的藥.公家醫院醫師要有熟人介紹.請律師介紹配合的
醫師較方便.可能要些錢.但藥不要吃.吃了會有副作用....
*界時將會是判離婚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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