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2日 星期五

做筆錄說謊犯罪嗎?刑法214條

做筆錄說謊犯罪嗎?刑法214條



刑法214條
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
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這是屬於使公務員登錄不實,當然會被判刑.


參考資料 中華民國刑法

 

筆錄當然應該屬於公文書,只是未經確定而已,因此如果說謊,當然就構成此罪了,因為說謊會影響到檢察官及法官的判斷,足以損害他人之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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