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奸發伏--法律. (明明是人竟做神的事)你有法庭經驗之後.發現他們將一件事實用(法律套裝句)能同樣寫出起訴和不起訴處分書.不通但又奈何.判決書都是均未審酌的文字審酌.憑空冒出(事理已明).他們在忙啥?是疏懶?濫權?關說收賄?趕程序?不作為?沽名釣譽?牠們連錯都有堂皇的理由.遂行被組織化的群體的不負責任.想想
陳雲南 (負責法律見解,組員越方如、林慧) 年齡:58歲 學歷:東吳大學法律系 經歷:司法官17期結業,新竹地檢署檢察長 經手大案:聯電和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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