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5日 星期五

詹昭書-前檢座涉貪案 一審罪證不足判無罪.法官卻在(判決書)中特別強調,被告品行不端,貪圖小惠小利,強借汽車和機車不還,讓全體檢察官蒙羞





法官在判決書中還是特別強調,被告固然品行不端,貪圖小惠小利,強借汽車和機車不還,行為已嚴重戕害檢察官職務之令譽,足以讓全體檢察官蒙羞。


前檢座詹昭書涉貪案 一審罪證不足判無罪


中廣新聞網 – 2012年10月5日


前檢座詹昭書涉貪案 一審罪證不足判無罪
嘉義地檢署檢察官詹昭書,被控在新竹地檢署服務期間,涉嫌收受不當利益案件,新竹地院一審判決出現大逆轉!合議庭法官以收賄罪證不足為由,判處詹昭書無罪。至於新竹地檢署則是強調,會在收到判決書之後,與廉政署研究是否提出上訴。(彭清仁報導)


前檢察官詹昭書被控在民國九十八年間,在新竹地檢署任內,利用偵辦國土保安案件,涉嫌接受賄賂和使用當事人所提供的車輛,甚至連刷卡購物都由對方買單。全案經廉政署與新竹地檢署偵辦移送,詹昭書原本以一百五十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提出抗告,詹昭書之後一度遭院方聲押禁見獲准。法務部也在詹昭書被羈押後,依法將詹昭書停職。


不過全案新竹地院審理終結,合議庭法官以被告詹昭書收賄事證不足為由,判處被告詹昭書無罪,但法官在判決書中還是特別強調,被告固然品行不端,貪圖小惠小利,強借汽車和機車不還,行為已嚴重戕害檢察官職務之令譽,足以讓全體檢察官蒙羞。至於新竹地檢署則是強調,會在收到判決書之後,再與廉政署研究是否提出上訴。據了解,前新竹地檢署檢察官詹昭書涉貪案,新竹地檢署偵結時,檢方不但依貪污罪嫌將詹昭書起訴,檢方並以被告無悔意為由,不但具體求刑九年,也籲請法官宣告沒收犯罪所得七十三萬六千多元。至於詹昭書獲知一審被判無罪,則是感謝法官明查秋毫還他清白,也感受到司法的黑暗,而案件偵辦審理近一年的時間內,是三個小孩和妻子的支撐,才走完這段艱辛的路,也希望檢方不要上訴,讓事情告一段落後再申請復職。



2 則留言:

  1. 文章看囉 文章寫的真不錯 給你1個讚

    能把文章分享到臉書嗎?

    謝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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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不過全案新竹地院審理終結,合議庭法官以被告詹昭書收賄事證不足為由,判處被告詹昭書無罪==>
    法官在判決書中還是特別強調,被告固然品行不端,貪圖小惠小利,強借汽車和機車不還,行為已嚴重戕害檢察官職務之令譽,足以讓全體檢察官蒙羞。==>  請問法官是指上述事實造成檢察官蒙羞;  還是指身為檢察官竟做著樣的事還會漏餡,所以要蒙羞 ?????
    若合議庭法官認為上述"貪圖小惠小利,強借汽車和機車不還" 為事實 ==>  那我想檢察官 應該會認為"合議庭法官" 讓全體法官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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