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6日 星期二

一句齊國的人 換5月刑期.法官稱代號仍可辨識身分.




一句齊國的人 換5月刑期

自由時報 – 2012年10月16日    〔新北報導〕不要以為取代號或拐彎罵人就沒事!





        劉姓男子在社群網站PO文,指已婚的W先生與單身Y小姐關係異常,並以「難道他是齊國的人」形容W先生;板橋地院認定,使用代號仍可讓他人辨識2人真實身分,且「齊國的人」是在影射W先生坐享齊人之福,判劉男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法官稱代號仍可辨識身分


判決書指出,劉男與王、蔡都是新北市鶯歌區某社區住戶,99年4月間,劉的親友因社區違規停車與王男有糾紛,劉男竟以暱稱「說書人」PO文寫說:「W先生某天深夜獸性大發,衝到樓下去踹一位單身貴族Y小姐的門?人家可是黃金單身貴族的呢!?踹一踹,W先生就從承租戶搖身一變成區分所有權人。」


文章還寫:「為什麼有妻小的W先生會跟黃金單身貴族Y小姐共有一間房子呢?」及「既然W先生與Y小姐共有一間房子,那請問一下他們算不算是同居人阿?」「奇怪!W先生不是有妻小嗎?怎麼有同居人呢?阿難道他是齊國的人?」


王男與蔡女提告後,檢警循IP位置揪出劉男。法院審理時,他否認PO文,並堅稱與對方無冤無仇,並無犯案動機;劉男的委任律師則稱,IP位置不代表就是劉男PO文,且他人根本無法特定W先生、Y小姐是何人。


法官認定,劉男親友曾因違規停車被王男拍下檢舉,所以劉男才替親友出頭PO文,且王男曾在劉男PO文前2天上網回應「踹門事件」,故其他使用者可依王男的帳戶歷次發表的文章,推知W先生與Y小姐真實身分。



2 則留言:

  1. 其他網友並不W先生與Y小姐身份何來公然侮辱,根本就是判決有問題,公然侮辱定義是要有明確批評對像給第三人以外所知。判決怪怪的,若照此判決那以前90%無罪都是錯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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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老實平等寧為學生2012年10月28日 上午9:50

    爛法官 文字獄
    真該下地獄
    自己對號入座 這樣也能判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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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甚樣的世界
    無效率的政府 ,中央人事預算越來越多,全國建設預算越來越少
    用興票 黨產年滋利2,3十億不聽話沒百萬千萬補助就好了阿
    把民進黨修理的亮光光 更利害的是 財政宣導費 閃避法規 置入行銷
    跟比扁女的 我老罷的"政治現金"那個尾沒吃到同一模
    那個法案推不動?
    公務預算 竟用到宣傳 洗腦
    行政有公平嗎
    一個夢想要2億
    花瓶的文化 跟剌巴的圖 還真配
    "崇文尚智" 大同平等之心盡失
    -
    反專制 反貪污 反腐敗 大家一起來
    要不是半專制的白色恐怖 直到李登輝 廢萬年國會 廢刑101
    真好奇臺灣或自認對國民黨功勞最大的連xx一族
    ,那天或見孫文問他們你們家為何這麼有錢,不知其將如何回答
    一族踐踏輝仔自輝煌,至少李氏把民之權交于台民,是非曲直歷史自有公斷
    臺灣漸漸西臘化的根源
    罪惡根源在"金權聽黨立法院"
    而深植在
    磬竹難書的,臺灣司法之惡,
     養龜群帶只有一評委自覺慚愧
     而高急哭了
    萬幸與論媒體救她,救回臺灣一絲司法曙光
    在2012年前平民百姓去偵庭
    告被告証要站詢被斥問
    "現在"或許大家都有位子坐了
    無力的 外星司改會 爭的恐怕只是律師權而已
    一人一票投你自己的良知
    "老實平等"人人執政
    立法:
    請託關說得登錄,網路公告周知,並得交由各級民調院調查
    ,並得由各政治團體不定期測試,實際回報有獎"如高玉舜"
    檢查長由民代出任告訴人得指定檢查長,檢察官,成立陪審團制,
    成立外部再審及評議制,
    法檢系統由民調院評考績,偵查庭錄影不必律師自然人得申請.
    立法:
    公務人員查金法,務必通過,務必完備公聽!!!!!!
    --
    可憐的民進黨從未在國會執政過
    看看 被醃割的 公務人員 查金法
    籃綠同一鍋 爛到家了!!!!!!尤其是籃委綠的從未在國會執政過
    詳情 請看 55分 的外星司改會的網站
    可能要抓3年抓不完 抓30年也抓不淨
    不從制度面改進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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