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4日 星期三

曹賜斌--遭高雄(長庚醫院)誤診以為罹患攝護腺癌.長庚竟然會(手術與錯置檢體)?若發生在一般小民.沒錢打官司.更是含冤莫白了.江博暉-泌尿科主任





名醫被誤診 高雄長庚判賠627萬

高雄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10月25日





江博暉(泌尿科主任)+宋明澤(檢驗主任)


        整形名醫曹賜斌遭高雄長庚醫院誤診以為罹患攝護腺癌,他遠渡重洋到美國進行切除手術,事後發現是檢體弄錯、搞了大烏龍,返國後向醫院及經手醫師提起告訴,請求賠償一四七○萬元;廿四日高雄高分院二審判決認為,醫院確有疏失需賠六二七萬元;院方獲悉判決後僅表示,尊重司法。


        九十四年中,曹在高雄長庚進行攝護腺切片檢查,但醫院將他的檢體與另位林姓病患錯置,被誤診為攝護腺癌;隔年一月,他飛往美國動手術切除攝護腺、膀胱頸部、貯精囊及輸精管等器官,手術後開始出現尿失禁、排便困難、性功能障礙等後遺症。


但負責手術的加州大學醫院事後檢查,並未發現癌細胞,他返國向高雄長庚求證才發現搞了大烏龍,憤而向進行切片及判讀的兩位醫師提告,連帶向醫院求償精神慰撫金、醫療、看護和交通等費用共一四七○萬元。


醫師們出庭均表示,僅負責採集及判讀檢體,與錯放檢體無關,拒絕賠償;院方也指出,當時誤診為癌症初期,其實不需要開刀,僅需追蹤治療,是曹在美國自行決定不再切片檢查,且加州大學醫院也同意直接開刀,這並不符合醫學慣例,認為這次手術與檢體錯置沒有關係。


一審法官審酌後則認為,一般大型醫院報告普遍應被採信,因此加州大學醫院沒有確認檢體必要,認為手術與錯置檢體確實有關,需賠償六二○萬元;而醫師只負責採取檢體和結果判讀,因此不需付連帶責任。


二審法官則維持一審認定,但認為生活上支出費用需增加賠償,因此比一審多判賠七萬餘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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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S-N 新聞



        南台灣整形名醫曹賜斌,因為高雄長庚醫院送錯檢體,被誤診為攝護腺癌,曹賜斌遠赴美國動手術,事後才發現白挨了這一刀,他自訴手術後出現尿失禁等後遺症,曹賜斌因此控告長庚2名醫師業務過失重傷害,並求償1470萬元,不過這起官司,法官認為是檢體搞錯,和醫師無關,但院方有醫療疏失,判賠620萬元,但對於醫師沒有依聊責任這樣的判決,曹賜斌無法接受,誓言上訴到底。


整形醫師曹賜斌:「法官居然判他無罪。」


整形名醫曹賜斌一聽到判決,幫自己做檢查的醫師,當時的泌尿科主任江博暉和檢驗主任宋明澤都沒有醫療責任,情緒激動,白挨了這一刀,他形容自己一生幾乎都毀了。曹賜斌:「我天天都包著成人紙尿布,要吃最高劑量的威而鋼,沒有辦法。」


曹賜斌形容自己幾乎成了醫界笑柄,民國94年8月,曹賜斌在長庚作切片檢查,由於錯貼標籤,被醫師誤診為攝護腺癌,他遠赴美國開刀,手術後尿失禁、性能力喪失,氣得一狀告2位醫師業務過失重傷害,求償1470萬元,但法官認為是標籤貼錯和醫師無關,不過院方的確有醫療疏失,判賠620萬元。


曹賜斌:「希望長庚醫院能夠來給我認真正式的道歉。」


怎麼會貼錯標籤?根據長庚的作業流程,標本罐在患者進手術房前就已準備好,醫護人員用切片器採樣,把檢體放到標本罐後,還會和患者面對面核對身分,不過院方強調,曹醫師當時以VIP身分做切片,反倒省略了SOP,鑄成大錯。高雄長庚副院長張明永:「如果插隊的話,就很容易出差錯。」


因為VIP身分反倒成為錯誤的理由,曹賜斌無法接受,勢必會提上訴,而當時因為錯拿,導致另一位患者是不是被延誤治療,這環節恐怕院方疏失難以推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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