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日 星期二

台北市府 部門不繳(交通罰單)尚積欠921萬元.員警有1119件+環保局高達3264件+教育局和市府500件.不公不義?



交通罰款未繳的處分-


(一)有關交通違規罰單遲未繳納,須視個別的罰單是否已逾期超過六十天,才會涉及罰款額度是否繼續增加。無論如何,罰單都是電腦存檔紀錄,絕對不可能憑空消失,也不是將車輛報廢就能免除的。況且,持續不繳罰款,依法還會被強制執行,從所得或財產中扣抵。
(二)不繳清罰款,任何與監理機關相關的事項,譬如:換駕照、車輛檢驗等,一律無法辦理。縱使採取不開車等消極措施,所欠罰款還是會被強制執行的。奉勸還是儘早繳清罰款吧。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五條規定:汽車所有人、駕駛人違反本條例,經主管機關裁決後逾二十日未向管轄地方法院聲明異議,或其聲明異議經法院裁定確定,而不依裁決或裁定繳納罰鍰或不繳送汽車牌照、駕駛執照者,依下列規定處理之:
(一)經處分吊銷汽車牌照或駕駛執照者,由公路主管機關逕行註銷。
(二)經處分吊扣汽車牌照或駕駛執照者,按其吊扣期間加倍處分;仍不依限期繳送汽車牌照或駕駛執照者,吊銷其汽車牌照或駕駛執照。
(三)罰鍰不繳納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第九條之一汽車所有人或駕駛人應於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汽車檢驗、各項登記或換發牌照、執照前,繳清其所有違反本條例第二章、第三章尚未結案之罰鍰。


不公不義?紅單不繳 北市府積欠921萬


        目前台北市有高達4億的交通罰單欠款沒有追回,結果市議員在追查過程中,意外發現,台北市政府本身就是欠繳大戶,總計高達921萬元的罰單沒有繳款,就連取締交通違規的員警,也有1119件交通違規單,沒有按規定繳款。


在台北市一不小心,很容易收到紅單,民眾如果不乖乖按時繳清,不但會加倍罰款,累積太多張罰單,更會被台北行政執行處,發正式公文催討。


但您知道嗎?北市府本身就是欠款大戶,總共累積欠國庫921萬元,聽到這樣的消息,民眾心中很不平。


市議員翻閱審計處的資料,發現北市府各單位欠繳大戶第一名,就是環保局,累積未繳罰單,高達3264件,第二名更是令人氣結,是專開罰單的警察局,累積1119件,教育局和市府,也各有超過500件的罰單沒有交,欠繳情況嚴重,讓議員看不下去。


議員越罵越生氣,還點名北市環保局,其中有1名員工,違規達450件,還有員工拖欠罰款近10萬元。


先撇清和公務行為無關,再說會用薪水來扣,儘管郝市府努力亡羊補牢,但難免引發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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