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2日 星期日

熊本典道-kumamoto-熊本さん-袴田事件と批判・法官冤判-良心譴責-法官變成流浪漢

http://www.youtube.com/watch?v=ltCddvtwdVA 


熊本典道


良心譴責 法官變成流浪漢

 法官熊本典道,因為一次合議庭之後、不得不做出的冤判,讓一個他認為證據不足卻被判罪的嫌犯遭到了死刑判決。從那一刻起,他無時無刻都承受著自己良心的煎熬;他辭去法官、改任律師,甚至丟棄律師資格、淪為流浪漢…直到七十歲這一年,熊本大動作的發布了部落格文章-「裁判官の良心」,侃侃道出了當年的冤情,同時也努力著、試圖為這位已近精神耗弱的冤獄者多做些什麼……


 聖經裡曾描述這樣的故事:

 當一群人要按照律法規定,用石頭打死犯了姦淫罪的婦女時,耶穌對著那群手拿石頭的人說:「你們中間有誰是沒有做過錯事的,現在可以用石頭打她。」

 這些人聽了耶穌的話,就放下了手中的石頭,一個一個的離去。

 為什麼耶穌的話,對這些人產生了作用?因為他們的內心裡,還有良心。雖然,良心被律法遮蔽了,但是耶穌的話讓遮蔽移開,使良心的光重新透出,讓他們開始依著良心的聲音開始反思,而感到內疚萌生惻隱之心。

 2007年6月11日,日本的網路上,http://kumamoto.yoka-yoka.jp/c3247.html  的網頁,開啟了一個震撼的部落格,彷彿在平靜的法界池塘裡投下巨石般,震盪著日本法曹界。

 這個部落格,用超大的標題「裁判官の良心」(中譯:法官的良心)蓋住背景圖片-日本最高裁判所,部落格主人熊本典道現身說法:

「大家好!我是一個退職的法官,今年70歲。41年前的一個合議判決,我雖力抗合議結果,但是法官的制度倫理,我還是必須遵守。於是,按照制度,我被迫寫了判決書,宣判了一個沒有確切證據的嫌犯:一個永不能翻身的死刑。對於法曹制度,自詡成為優秀法官的我,可以確實遵守,但是身為人類的我潛在深刻的良心,卻沒有一天放過我!良心的譴責和撻伐,使我無一天寧日。

 法官都不會有錯嗎?

 法官的良心放在哪裡呢?

 我漸漸老邁,身體與記憶開始慢慢地退化,我的動作開始遲緩,注意力慢慢無法集中,但是,我的良心還是不斷的驅使我,努力營救這個被冤枉而忍受著冤獄、至今已忍了40幾年的無辜者—袴田嚴。他沒有無罪釋放的時候,我的良心就沒有救贖的一天。當然,等到了現在,即便他被釋放,他的人生也已接近盡頭。他潰堤的人生,和我被良心譴責的一生,接構出日本法曹制度的問題和不當制度下被輕忽的人權,我要用這個部落格讓年輕人認識『袴田事件』,懇求大家,一起來營救袴田先生。」

 部落格一掛上去,等待著的大量媒體迅速轉載。他們空下頭版等待這個部落格、好填上他們的頭條新聞。

 

掙扎多年 挺身而出

 法官良心 獲得矚目

 

 「法官的良心」、「一個法官的良心」、「日本世紀大冤案」、「退職法官的良心譴責—法曹的制度無良心」、「良心的控訴」、「法官控訴法曹泯滅人權」…等標題,出現在各大報紙的頭條。同時,什麼叫做「良心」,也放到日本雅虎智慧庫裡去做說明解譯。

 掛上部落格後,這個部落格主人-也是此冤獄案的初審法官,打破了日本法院第75條:「法官有必需對合議庭的評議內容保守秘密之義務」規範,在東京與袴田冤獄案之律師代表團共同召開記者會。

 記者會上,他公開了他謹守了40年的秘密,此秘密-「初審法官打破守密協定,現身說法冤獄判決始末」,也成為2007年日本最大的司法新聞。

 初審法官熊本典道,在記者會上公開呼籲:「希望最高法院能同意再審本案」,沉冤四十年的「袴田冤獄」案,頓時引起全國矚目。

 他再上國際人權組織,就不當審判的人權問題,提出請求援助冤獄中袴田巖的人權釋放。這草率判決造就的40年冤獄案,震驚了全世界,國際特赦組織發表聲明:「要求日本釋放袴田。」

 同時,熊本典道也重新申請律師牌照掛牌營業,他說:「我要繼續奮戰,直到袴田被無罪釋放的那一天。」

 2010年,日本57位具名的參眾兩議院的議員,結成超黨派「袴田巖死刑囚救援議員聯盟」,提案要求法務省,不可以對拘禁過久,導致心神喪失、精神耗弱的袴田巖執行死刑,並強烈要求本案再審。

 投下這個巨石,引起法曹界的漣漪不斷,世界人權組織與特赦團體重大關注的人,日本退職法官-熊本典道,他的司法人生循著良心脈絡,而改變、而傳奇一生,2010年,日本映畫以他為主角拍攝了一部:【BOX 袴田事件 命とは】電影。由狄原聖人主演熊本典道法官,劇中絲絲入扣描述事件始末,與熊本典道在良心譴責下的人生。

 這部電影所演譯的每個主角都還在世,看完電影的每個人都濕潤著眼角走出電影院,悲愴著袴田巖冤獄的可憐,也感嘆著懷抱法官正義理想、年輕欲有所為的法官,因為因循著法曹制度,被良心譴責啃噬的大半人生。

 熊本典道1938年出生,從小就聰穎過人,懷抱正義;思緒脈絡清楚,經常為同學們調解糾紛。還未上高中,他就立下志願,要當一個正義的法官。

 

如願以償  成為法官

  所謂正義 卻是幻影

 

 他大學如願考上九州大學法律系,大三就通過司法考試的筆試,大四時,便以第一名的超級優越成績通過口試。畢業後,旋即進入司法訓練所。1963年4月開始擔任東京地院的法官。

 他在部落格上說:「一上任法官,我就加入『東大刑事判例研究會』,一面受學一面思考著:『我要成為一個怎樣的法官?』我一直在研習:『如何不在刑案上誤判,且千萬不可犯這樣的錯誤,更應時時自我警惕。』於是我寫下了:『我要以一個學者兼實務家的精神,來當個稱職的法官。』我知道人世間最不可以誤犯的是:奪人生命與財產,三百年前法國的人權宣言已經明記。

 無奈,造化弄人,四年後(昭和41年,1966年)我在靜岡地方法院宣判了一個沒有實質證據的嫌犯,死刑。」

 1966年6月29日,日本靜岡縣發生了一件兇殘的殺人縱火案件。被害人一家四口全數遇害(長女因住在另一棟房逃過死劫)。死者遺體不但有著多次刀傷,並被淋滿汽油。

 7月4日,警方從死者經營的味噌工廠工人袴田嚴(本來是個職業拳擊手)的宿舍搜查出的一件沾有微量血跡的睡衣。8月18日警方依強盜殺人、竊盜、縱火逮捕袴田嚴。

 靜岡警方逮捕袴田嚴後,將他拘留在靜岡縣警的臨時居留所(依法可拘留 22天訊問);在酷熱的八月天裡,警察們每天把袴田嚴抓到陰暗的取調室訊問長達17小時,連廁所都不准他去,甚至命人拿小便桶進到取調室,要袴田嚴在眾目睽睽下小便;夜裡,則讓他與酩酊大醉的醉漢共宿。醉漢喧鬧和嘔吐不斷,令袴田巖根本無法成眠。

 袴田嚴曾是有29戰16勝戰績的職業拳擊手。這種毫無人權尊重的訊問方式,讓袴田嚴幾近崩潰,沒有一日可以安眠。不管是白天、正午或夜晚,靜岡縣警兩三人輪流交班,以棍棒毆打,要他早早認罪,免增皮肉之苦。於是,在拘留期滿的前三天,9月6日袴田嚴寫下了犯罪自白書。

 9月7日靜岡縣警大剌剌地召開記者會,宣稱這個近乎滅門的血案大偵破。而且宣稱,警方以其睡衣證物上的血跡,做了科學的鑑定;鑑定結果顯示,殘留血跡的血型與死者完全相符,嫌犯也俯首認罪,自白其犯行經過,堪稱是一個「科學辦案的成功典範」。媒體用大大篇幅,讚賞了靜岡員警的科學辦案精神。

 9月9日,靜岡地方法院起訴了袴田嚴。11月15日,第一次公開審判,袴田嚴全盤否認了他的自白,聲稱所有的自白是他在酷刑下被逼寫成。而事實上,自白書之內容,與檢警方提供的證據上許多都不攏。警方所謂科學辦案成功的血跡鑑定,實際上,證物睡衣上的血跡根本微薄到什麼血型都無法被檢驗出來,遑論檢警聲稱的與被殺四人血型相符。

 

證據牽強 何來科學?

  連記者 都看不下去

 

 另外,嫌犯袴田嚴的犯案動機不明。檢察官提供的凶器小刀只有13公分長,而且是一把鈍刀,與被殺死者的傷口深度和致命刀傷,實在無論如何都兜不上。

 檢察官說,嫌犯是職業拳擊手,他的力道足使鈍刀殺人。這種說詞,連旁聽者-之前在報紙上大大捧場科學辦案成功的記者們-都紛紛搖頭,到法庭外抽菸;面對檢察官這麼荒謬的論告,思考著該如何合理化的串聯、完成這個已經偏頗的審判報導稿件。

 檢警臉上無光,案情陷入膠著。隔年,1967年8月31日,檢警突然聲稱新證物出爐,在味噌工廠的大木桶裡找到了五件血衣。警方立即搜索袴田嚴老家,並在衣櫃裡找到沾有微量血跡的碎布一片。此碎布質地與血衣一致。於是檢察官更改起訴事實,宣稱這五件血衣才是真正行兇時所穿的衣服。

 但是辯護律師辯說:「這些衣物光憑目測,就能知道不可能是袴田嚴穿得下的尺寸。」於是要求進行著裝實驗。果不其然,褲子只能套到袴田嚴大腿、根本拉不上來。沒想到,檢查官竟然主張:「衣物放在味噌桶一年,所以縮小變形,實為當然!」

 合議庭法官3人(分別為審判長、受命法官、陪席法官),將這過程看在眼裡。三人當中最年輕的法官就是熊本典道。他一開始對自白內容就存疑,看到後面的證據,他就篤定地認為,袴田巖根本是被冤枉的。沒有正確的證據,沒有動機,也沒有真的凶器。但是,受命法官不管後面的發展,一開始的心證就因為袴田巖的自白書,認為他一定有犯案才寫得出自白書。

 年輕的熊本典道跟受命法官討論時,受命法官高井吉夫拒絕新事證,於是熊本典道問高井吉夫:「如果你每天在熱溫下被連續偵訊15到17 小時,經過嚴刑拷問,沒有人權對待的情況下你會寫出自白書嗎?」

 高井吉夫想了想,回說:「那,是有可能。但是自白書都寫了,還是要定罪。」

 年輕的熊本典道緊緊握拳,怒問:「高井學長,你還算是一個法官嗎?」

 焦急的熊本典道轉與審判長石見勝四討論,企圖因新事證說服他改以無罪宣判。審判長說:「你所說的和所提的,我都了解。但是靜岡警方做了45次的偵訊、結果都是一樣,檢方也一直提出有罪新事證,檢警方的辛苦不可忽視。而且到目前為止,輿論都認為凶手應該是袴田巖,這時判他無罪,豈不是有損我們靜岡地院的威信呢?」

 審判長的一席話,令年輕的陪席法官熊本典道跌坐椅子上,久久說不出話來。因為合議制的法庭規定:由三位法官投票決定判決。

 他深信袴田巖是冤枉的,但是兩票對一票的結果,將會變成有罪的判決。而且法庭規定,法官必須保守合議的內容秘密,即便不服,他也不得外洩內容。最糟糕的是:這個年輕的陪席法官被任命寫判決內容,他必須親筆寫出和他心證完全不同的判決結果。由不認為袴田巖有罪的人,來判決袴田巖有罪落幕。

 袴田巖被判了死刑。

 寫出了這個判決書後,他曾親自去東京拘留所探視袴田巖。但是被拒絕了。

 之後,每天前往靜岡地院上班的途中,他都想脫逃;當初考上司法考試的雀躍與披上法官服的莊重心情,同時在這個審判裡的司法黑暗面中,消失殆盡。

 

難忍煎熬 準備自殺

  上帝為他 開了扇窗

 

 熊本典道回憶說:「交出判決書後,我的良心就無時無刻在譴責我自己。我無能改變司法生態,但把一個無辜的生命逼入深淵,我卻被迫補上一腳而無法改變。」

 他每天在良心的交戰中,繼續審判各類案件,對懷抱正義的熊本典道無疑是如坐針氈。他繼續前往袴田巖被拘留的東京拘留所去探望他,希望表達他的歉意,也企圖引導他再提上訴,並想讓他知道提上訴的重點提點。但是都遭到拒絕。

 於是,六個月後,他正式提出辭呈脫下法官服。沒有一個同事慰留他。

 本來就是司法精英的熊本典道改任律師,他豐富的法條智識與清晰思路,讓他很快就在律師界中嶄露頭角,並順利在東京開設自己的律師事務所。不過10年光景,熊本典道已是東京鼎鼎有名的大律師,收入更是以億單位計。

 他華服美食,夜夜笙歌,企圖遺忘曾被他判決死刑的袴田巖。

 但是獄中袴田巖那絕望而落寞的身影,卻常不經意的出現在他腦海中。他瘋狂的投入工作,企圖以忙碌來忘記良心的譴責,和難以壓抑的罪惡感。他也瘋狂的盡情揮霍,酗酒不斷、女人不斷。於是他的婚姻也不長久,離婚又結婚,結婚又離婚。

 有一天他在酒吧喝著酒,突然看到電視上播著袴田巖的義務律師團,不斷上訴、發回更審、判決死刑、定讞、聲請再審、再審申請駁回、即時抗告、抗告駁回…他眼淚不自主的留下。他猛然發現,原來脫下了法官袍的他,並未退下他的罪惡感。

 想到他現在錦衣玉食,而被他下死刑判決的袴田巖卻在獄中,每天在面對死刑的恐懼中痛苦渡日。他不由地惶惶在酒吧裡嚎啕大哭。此刻,只有他自己知道這一切荒誕的生活,都是為了逃避良心譴責的護身符。

 隔天,他拜訪了袴田巖的姐姐。他姐姐嫌惡的和他見面,並擔憂的告訴熊本典道:「一開始,他要我幫他準備的拳擊書,每次送到他那,他都會興奮地馬上閱讀,但是現在,他看到任何與拳擊相關的書籍也燃不起興致…他甚至不太認識我了,每次的會面他都喃喃自語,獄中的醫生說他可能已經罹患嚴重精神病狀…」

 聽到這些話的熊本心情跌落谷底,立刻回到事務所,寫信給袴田巖義務律師團表達願意為袴田巖的無罪出庭作證,但,律師團擔心法官出庭作證可能更引起法官不滿,於是拒絕了他的好意。

 1990年熊本又離婚,遂結束了東京的律師事務所,開始到處流浪。

 他開始了自我放逐的人生,想藉由自我放逐來麻醉他內心的罪惡感。他從尊貴崇高的法官席位上,從年薪上億的大律師,到淪落街頭一無所有…這一切,就只因為他的良心不願放過他。

 偶爾,走到某些地方,他還會去律師事務所掛名糊口飯吃。可是總撐不了多久。因為他內心根本無法平息那不斷翻湧的死刑判決畫面,他無法好好工作,於是,連律師的執照都放棄去更新。

 他放空,他放逐,他的靈魂已被良心綁架,軀殼就彷彿活死人般的到處流浪。

 

冤者含怨 精神病發

  法官作證 律師拒絕

 

 有一天,他突然閃過一個念頭,如果他的人生沒有到過靜岡地院,那麼他的人生不會歷經這個泯滅良心的判決。所有的改變都在靜岡地院,於是他來到了靜岡地院,看看最後一眼;他也回到九州大學母校,向母校鄭重道別,深覺自己辜負了母校的栽培。讓一切都結束吧!

  他走到母校附近的川邊,丟下他的存摺、手機、鑰匙、身分證,準備結束被良心追逐的痛苦人生。

 這時迎面走來一位婦女,阻止他,溫柔的詢問他:「發生了什麼事?」

 精神耗盡、情緒潰堤的熊本典道,這時老淚縱橫卻沒有頭緒、無法語言。

 婦人說:「沒關係慢慢說,不然先跟我回家好嗎?」於是熊本典道跟著婦人緩步回婦人的家。

 於是,婦人收留了這個流浪漢。兩人由憐生愛,譜出黃昏戀曲。

 失婚的婦人獨立撫養二子,此二子事母甚孝。長子擔心這流浪漢是婚姻詐欺師,是來欺騙母親的,於是詳問了流浪漢全名,上網GOOGLE了熊本典道這個人。這一查非同小可,原來此流浪漢是鼎鼎大名的法官,也是大律師,於是便與流浪漢長談。

 瞭解他的痛苦後,長子請他恢復熊本典道的名字,勇敢的站出來,正面面對「良心」,做他該做的事。婦人也鼓勵他。於是,老年的熊本典道在70歲的高齡(2007年)架設了部落格,同年再申請回律師執照,掛牌營業,並透過各種團人權團體呼籲,力圖營救被他宣判死刑的袴田巖。

 部落格的架設,熊本典道的認錯與遭受良心譴責的人生,營救死囚袴田巖的盡心盡力,在現在這個人情淡薄,道德淪喪的日本人眼中,變成是最美的人性光輝。電影也以他為主題,各種與他相關的書籍紛紛以「美談之男」噴出銷售話題。

 日本憲法第76條有關法院內文闡明:「所有的法官必須遵循良心(職業道德)獨立行使職權,且此職權是被憲法及法律保障的。」所謂法官的良心,是指法官在審判有罪無罪的時候,不被外部壓力或誘惑干擾,依據自己內心的道德良知來判斷的意思。

 這麼說來,法官時期的熊本典道,其職業道德也是遵循著良心,憲法也保障他的良心不被「外部壓力或誘惑干擾」。但是,合議制干擾他,憲法也沒保障他,最後他只能靠他自己來救贖他的良心,還有他的黃昏戀情給他面對良心的勇氣和支持力量。


(全文刊載於法治時報No.89-2012/04/01出刊)http://blog.yam.com/lawpaper/article/48463102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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