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6日 星期四

人妻通姦.私下到醫院生小孩.丈夫在「臉書」看到嬰兒照片才知道.社會亂象:狸貓換太子.

狸貓換太子

網po嬰照 人妻通姦判刑



2011年 10月06日 蘋果


新北市一名郭姓女子隱瞞方姓丈夫就醫產子,卻在「臉書」(facebook)大頭貼貼上嬰兒照,丈夫看到趕赴醫院關心,哪知郭女卻要丈夫離開,更說嬰兒跟丈夫無關。方男發現「戴綠帽」提告,板橋地院昨依通姦罪判郭女三月徒刑,可用九萬元易科罰金確定。




夫赴醫關心被趕


郭女、方男一九九六年結婚,分居兩地,育有兩小孩。二○一○年郭女懷第三胎,方男陪同前往產檢,郭女則要方男簽下「共同生活公約」,要求方男不要再兼差專心照顧嬰兒到五歲上幼稚園
同年十月,郭女卻私下到醫院生小孩,直到方男看郭女「臉書」,發現大頭貼是新生嬰兒照,連忙趕往醫院,不過郭女卻要方男離開,更說嬰兒跟方男無關。方男憤而提告,板院依通姦罪判刑三月定讞;而方男則另提否認子女訴訟,由板橋地院另案審理。



1 則留言:

  1. 這就是女權運動代表。真有臉較男方離開,
    現再都易科罰金且罰金又少(法院賺錢?),那代表有錢人或賺錢容易的人,是可以隨意犯罪侵害他人的。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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